昨晚有订立“禁蒙面法”的示威者到香港九龙塘解放军驻港部队九龙东军营外,用强光和激光笔照射天台上的军人,有军人在军营内举黄旗警告。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今天(7日)接受港台节目电话访问时表示,示威者用激光笔照射军营,骚扰军人,她认为举旗是“好正常的动作”,是希望示威者离开,不认为是“军事行动”,也不会升级成军事行动。
据香港明报网报道,对于有质疑指港府引《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违宪,谭惠珠认为符合《基本法》,行使《紧急法》并无违宪,并指出立法会曾于1999年对《紧急法》进行三个修订,当时并未削弱特首及行政会议的权力。
她认为,“禁蒙面法”生效仅两天,难以评估立法效果,港府及警方没有刻意使用规例作拘捕,警方昨天首次在观塘以“禁蒙面法”拘捕两人,这可作为一个测试个案,让市民明白法律如何行使。
她表示,不可只靠一条法例就止暴制乱,但相信政府立法前已估计到会引起社会反弹,她认为立法有阻吓作用,让市民有意识不可于蒙面情况下犯法,避免再有更多年轻人被捕,并帮助公众移除“黑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