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有女孩被误导为示威者免费提供性服务

时间:2019-09-10 07:4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今天(9日)在一个电台节目时称,有年轻女孩被误导,为示威者免费提供性服务(free sex)。

据香港《明报》和香港电台报道,罗范椒芬在香港电台的一个英语节目上声称,自己已经确认(I think we have confirmed that this is a true case),有年轻女子被误导为示威者提供免费性服务,但没有有进一步提出实质证据。

出席同一个节目的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则反驳说,示威者根本无需冒着中催泪弹及子弹的风险去换取性爱。

罗范椒芬也说,有人在太子站跪地并哭泣是“荒谬的”(nonsensical),形容该些人是在“演戏”,目的为煽动怒气,鼓励更多人出来继续抗争。

被问及反修订《逃犯条例》示威的根本原因为何,罗范椒芬回答,示威是“占领中环”的延续,并称有年轻人感到政治系统不公平。不过,她认为,任何涉及中央、或需要中央回应的事情,目前都应先搁置一旁,最重要的是“冷静及对话”。

曾任教统局长的罗范椒芬也说,教育局并无“严厉监督”教师教学,导致学生有“反中国情绪”。她认为,现在是时候检讨教材,并应定期监督教师教学。

对于外媒采访,罗范椒芬认为,“记者包括外媒可以在示威现场随便走动”感到震惊,并称“香港已经和平太久”,当局并没就处理采访暴动及示威发出指引。

港警尝试索取医疗报告 右眼受伤示威者传研究申请禁制令

在上个月11日的香港反修订《逃犯条例》示威中右眼受伤的一名女子,在获知香港警方尝试申请索取她的医疗报告之后,已委托律师发律师信,反对医院交出医疗报告。这名女子据悉也在研究申请禁制令。

据香港《明报》报道,女子的亲友确认,女子咨询法律意见,律师称医疗报告既不会显示眼部被什么物件弄伤,所以她已经委托律师去信反对医院向警方交出医疗报告。

亲友透露,申请医疗报告一般需要约一两个月的时间,甚至长达三至四个月,并认为警方在事发后约一个月便向法庭取手令索取报告,显示警方对医疗程序缺乏认识。

不过,当地法律界选委兼大律师黄宇逸认为,医管局需根据法庭手令交出事主医疗报告,除非事主透过司法覆核推翻裁判官的决定,否则发出律师信“基本上没有作用”。

黄宇逸也说,除非证明事主用金钱贿赂、威逼利诱医管局,阻止局方交出医疗报告,否则事主向医管局发律师信不构成妨碍司法公正。

医管局发言人则说,公立医院有既定程序处理索取医疗纪录的申请,有关警方与个别病人的跟进事宜,由于未得到病人同意,不宜评论。

报道称,女子受伤事发至今近一个月,警方称未能掌握女子眼睛受伤原因。女子上个月曾接获警方信件要求她主动联络,警方过后也透过法庭手令索取个人资料。

警方据悉也曾向医管局提供事发日期、时间及救护车编号,但医管局拒提交该女子资料,其后警方申请法庭手令,列明因涉尖沙嘴事件及伤人事件的罪案,要求索取眼部受伤女子个人资料及医疗报告。警方取得其姓名及联络方法后,现在透过法庭程序索取医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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