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今天(6日)就律政司就UGL事件不起诉前特首梁振英和立法会议员周浩鼎的决定,裁定不受理复核申请。
梁振英被曝出在2011年参选特首后,仍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与澳大利亚公司UGL签订秘密协议,换取5000万港元(877万新元)报酬,全部款项均在他上任特首后收取。
据香港《明报》报道,律政司去年決定不检控梁振英及被指串通干预立法会调查的周浩鼎。
消息传出后,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以及社民连成员曾健成随后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复核律政司不检控的决定。
法官下判时认为,复核申请人一方未能证明律政司是次做法超出,或可能超出“基本法”就其刑事检控权的限制,并称相关申请未达合理争辩的理据,也没实际胜算,裁定不受理上述复核申请,但不作出任何讼费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