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常委周庭去年报名参加立法会港岛区补选,遭到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周庭质疑选举主任程序不当,未有给予回应的机会,便裁定她不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
据香港01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今天(9月2日)颁下判词,裁定周庭挑战选举主任决定的司法覆核胜诉,判词指区诺轩非妥当当选。
申请人为周庭,答辩人为时任选举主任邓如欣和当选议员区诺轩。
周庭的律师早前陈词指,周庭已在誓章中表明支持一国两制。香港众志提倡公投,香港独立只是其中的选项。周庭的律师指出,法例只要求获提名的立法会参选人在提名表格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周庭当时已提交提名表格及已签署的声明,选举主任只可在参选人无签署声明下,才取消资格。选举主任没有给予机会周庭回应,属程序不当。
政府的代表则回应称,《基本法》订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众志提出的“二次前途自决”的说法,违反了宪法原则。周庭去年参选时,在“政治联系”一项填写香港众志,未有与众志切割。政府的代表称,选举主任达致一个正确的决定,认为周庭不能真正拥护《基本法》。
周庭30日被香港警方拘捕,被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她在当日下午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