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人间:全国人大 8·31决定五周年

时间:2019-08-31 07: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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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中国全国人大有关香港普选问题的8·31决定发布五周年。香港民阵日前申请在今天举行游行,遭到香港警方反对。但舆论普遍认为今天的香港不会平静。

香港特首选举和立法会选举应该如何进行,历来是北京与香港泛民反对派争执的焦点之一。反对派认为,特首应该由公民提名、一人一票选举产生,实现真正的普选;官方则坚持香港政制发展必须循序渐进,特首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必须先由香港各界代表组成的选举委员提名并投票通过,再交由香港选民普选产生。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决定明确:从2017年开始,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普选时须组成一个1200人、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产生二至三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均须获得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的支持;香港选民从行政长官候选人中选出一名行政长官人选;行政长官人选经普选产生后,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8·31决定为香港政改订立基本框架。简单地说,中国官方要求香港特首普选必须符合国家利益和“一国两制”的政策目标,确保选出的香港特首是一位爱国爱港、得到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和有认受性的人士。

在香港反对派看来,全国人大8·31决定不符合香港基本法的“公民提名”,不是真普选。早在2013年3月,香港反对派就宣布为争取普选,将发起“占领中环”运动。8·31决定发布后,反对派于2014年9月28日正式发起为期两个多月的“占中”运动,要求全国人大撤销8·31决定。

但反对派的诉求遭到官方断然拒绝。官方强调,8·31决定具有不可挑战的法律地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制订行政长官普选本地立法的宪制基础。全国人大基本法委员会原主任李飞也曾表示:“8·31决定没有限定只是2017年,它是从2017年开始,包括以后行政长官实行普选,都要按照8·31决定,它的效力不限于一次选举,它是长期有效的。”

香港“占中”运动后,反对派与官方围绕8·31决定的角力并未结束。2015年6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依据8·31决定制定的“2017年特首普选方案”在立法会被泛民议员否决。8·31决定遭到重大挑战。

结果,2017年香港新任特首选举只能依照前例,由1200人组成的“小圈子”选举委员会提名并选举产生。林郑月娥成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香港两个多月来的乱局其实就是2014年“占中”运动的继续,两者都不惜以出格甚至违法手段来争取政治诉求。在8·31决定发布五周年到来之际,加上香港警方昨天逮捕了反对派人士黄之锋等人,香港是否要迎来新一轮风暴,整个世界都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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