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用为“种票”344港人住址被作选民登记

时间:2019-08-22 09:2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反修例风波料对今年11月的区议会选举选情有重大影响。有港媒接获投诉,有住户发现,一名陌生人利用其住址作选民登记,怀疑是“种票”。

据香港01今天(22日)的报道,一名吴小姐表示,其家人8月14日收到一封不属其本人或同住者的选民登记通知书,信上的地址没错,但收信人却是一名姓林女子。她表示,收到他人选民登记书是首次,怀疑该事件是“种票”。

她指之前在网上也看到有新界东选民,住址疑被人利用事件。香港选举事务处表示,吴小姐的事件属个案,会及时跟进。

香港选举事务处回复询问时表示,截至19日中午,共有344宗相关个案,其中有336宗(98%)是巿民收到不属其本人的登记通知书;其余八宗个案是市民不满有人涉嫌利用他人居住地址登记为选民,而向处方投诉或举报,其中一名市民更就其个案提出反对,反对有人以其居住地址登记为选民。

选举事务处现正进行覆核,以核实这些居民登记的住址,若未能提供合理解释,处方会在编制2019年正式选民登记册时,寻求审裁官批准取消其选民资格。

对此,香港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任何人都不可利用他人地址作选民登记,否则属制造或使用虚假文书的罪行,最高可处监禁14年。而若有关人士在选举中投票,也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最高刑罚为监禁七年。

大律师提醒称,若市民发现有可疑信件,应尽快通知选举事务处,以免惹上麻烦,本年度提出申索或反对的法定限期为下周日(25日)。

连月来有反修例市民批评政府漠视民意,不满建制派议员为政府护航,表明要建制派在选举中“票债票偿”。

“种票”是选举舞弊行为之一,意思是说在选举前,利用不正当手段使特定候选人之得票增加或减少,进而改变投票结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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