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诉讼几耗尽毕生积蓄 讼费3000万可申索

时间:2019-06-27 07:5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曾荫权夫妇与弟曾荫培夫妇(左二人)及妹曾璟璇及友人欧游。
曾荫权夫妇与弟曾荫培夫妇(左二人)及妹曾璟璇及友人欧游。

  正与家人游欧的曾荫权昨未能亲自领取判词。他发表声明指对事件终于完结,「内心满溢感恩」,坦言五年来的诉讼几乎耗尽两夫妇的毕生积蓄,他和家人都受尽折磨,心力交瘁。曾荫权又担心自己的案件会成为先例,令公职人员为避免遗漏申报利益的风险,不再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导致施政失效。

  曾荫权昨越洋对本报表示,「当终院颁布我上诉得直后,手机即收到逾百个恭贺我的讯息,分别来自政府官员,前同事下属,亲友,神父及教友等,亦接获十多个亲友的长途电话,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由廉署于一二年二月尾宣布调查曾荫权,至终审法院宣布撤销其定罪,曾荫权经历逾八年的调查和法律诉讼。他在声明中透露,自己对是否向终院提出上诉有过一番挣扎:「毕竟七年多的刑事调查,法庭公开审讯多达五次,历时七十多天。服刑八个月,诉讼几耗尽我夫妇终身积蓄,令我和家人受尽折磨,心力交瘁,但我抱着两个信念,不管怎样都要走下去。」

  曾荫权所指的信念,包括妻子勉励他坚持到底,让法庭还他清白。另外,他很担心自己的案例,会成为日后公职人员遗漏申报利益时被起诉的法律依据:「我担心(公职人员)履行公务,在不涉贪腐的情况下遗漏申报利益,会被列作刑事罪行。若我入罪此案成为先例,刑事化便会被扩大和成为往后的法律依据,这样只怕公职人员会为了过分的避嫌而不再积极参与决策,导致施政失效。」

  曾荫权不忘在声明中感谢家人、朋友、律师和支持他的香港市民:「七年多以来,可幸得到家人的信任,时穷路困之处,我们互相紧靠。我的许多前同事和朋友,向我和家人伸出援手。夜永星沉之际,我的神师紧紧地搀扶我,走过这一路艰辛。许多香港市民不时送上支持和鼓励,我的法律团队为我努力不懈的抗辩。人性中的善良、正义、崇高,助我跨越这段莫大的逆境。」

  曾荫权在声明结尾指,希望未来可与家人重过平凡生活,属灵上追寻幸福和安宁,并愿「香港明天会更好」。

  四次讼费3000万14日内可申索

  本报得悉,曾荫权经历两次刑事审讯及两次上诉聆讯,所付出四次的律师团队费用高达三千万港元,由于终院昨在判辞中未有提及曾荫权「反败为胜」的讼费如何处理,故现身在欧洲的曾荫权在未来十四天限期内,须与律师团队越洋商讨会否提出讼费申请。据悉,曾荫权有权向律政司就上诉庭及终审法院两次上诉的讼费约五百万元,甚至亦可以申请讨回第一次在高院审讯的一千五百万元讼费,当然是否批出讼费则须由终院法官的定夺。根据法例曾荫权须于十四天内向终院呈交讼费通知书。

  曾荫权在首次审讯时聘请「外援」英国御用大律师Clare Monotomery出战,当时Montimery以「友情价」六百万元包打,连同资深大律师邓学勤,大律师陈政龙及律师行成员总额费用近一千五百万元,由于原审的陪审员未能就「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名达成裁决,故陈官应控方要求下令案件重审。

  同年九月二十六日曾荫权面对第二次审讯时,改由「本地姜」资深大律师余承章担任主帅,而今次重审的律师费用亦高达一千万港元。最终两次审讯的陪审团均未能就「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达成有效裁决。再加上,曾荫权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两次上诉律师费约五百万元,即合共花上三千万元的律师费用。

  原审法官陈庆伟曾批评曾荫权出尔反尔,声称会配合廉署的调查,事实却不合作,要令廉署花上大量人力物力,足足用了三年半时间才完成调查,故陈官下令曾荫权要支付控方讼费一千五百万元的三分一、即五百万元讼费。曾荫权就讼费令提出上诉,获上诉庭减至一百万。

  案件开审不久,前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民主党成员何俊仁,张文光及杨森,甚至专栏作定陶杰亦到庭「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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