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港府再度修订《逃犯条例》,提出三方面共六项额外措施,包括将移交的门槛由可判处最高刑罚三年,提高至七年或以上,且移交要求须由对方的中央机关提出等,但泛民和西方国家政府仍对“送中”表示担心。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天回应说,有关改动并非倾向商界,而提出处理严重罪行,也并非只有商界提出,早前提出疑虑的建制派法律学者陈弘毅也曾作出有关建议。
至于英国和加拿大外交部罕有地发表联合声明,她重申,这是源于外国商界对条例的不理解,所以,她会“以自己方法”向外国政府解说。
当被问到新建议下,台湾的“中央机构”是什么时,林郑表示稍后向台方了解:“如何处理台湾杀人案,政府要先订下法律基础,在处理个案移交时会与申请一方有协议,移交疑犯应该严肃、高层次。”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要求港府订明与台湾哪个单位接洽,将涉及很多麻烦的政治问题。他解释,若视台湾为中国大陆的一部分,双方很难谈下去;若把台湾视作司法管辖区,也难以写入移交协议。
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昨起召开五次共20小时的会议,争取理性务实讨论修例,而议案将在下月12日提交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
昨日会上保安局长李家超透露,目前有11宗案件因没有移交协议而未能处理,包括三宗涉及港人被杀案,以及一宗涉及香港犯案者。他说,提出修例是希望保障港人,依法处理最严重案件,令香港更安全。
他也说,确实有许多人不了解及没仔细阅读修例草案内容,包括新闻界及法律界人士。
他强调:“香港有采访自由,不会因为采访异见人士而构成刑事罪行;香港亦有出版自由,不会构成刑事罪行。”
建制派议员田北辰在发言期间,一度要求李家超于6月27日投票前回复,引起泛民质疑建制派与港府是否早已定下“死线”,拟定当日进行表决。
政务司长张建宗其后指出,何时表决由立法会决定,并强调港府会全面配合,尽一切努力讲解及释疑。
但澳大利亚驻港总领事馆仍提出,由于修订《逃犯条例》受到国际社会及公众强烈关注,期望要经过正当程序及咨询。
在北京,外交部发言人耿爽昨天重申,北京完全支持港府修例,而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国家、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预。他要求有关方面客观公正看待修例,尊重香港正常的立法进程。
港府修订“逃犯条例”据称是源自一起台湾杀人案。港男陈同佳去年初涉嫌在台北杀害女友后弃尸返港,但因未有移交逃犯协议而未能引渡他到台湾受审。但港府提出的“逃犯条例”修订法案引起泛民反对,担心有政治犯因此被押至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