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港修订 《逃犯条例》对美构成极大风险

时间:2019-05-09 07:5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特区政府推动修订《逃犯条例》,容许香港与中国大陆、台湾、澳门以个案形式引渡逃犯,却引起民主派反对,担心会有政治犯被引渡至大陆。图为民主派支持者5月4日在立法会外就修例举行示威抗议。(法新社)

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的报告提出两大忧虑:一,美国及香港引渡协议的签订是建基于《中英联合声明》,保证香港在2047年之前享有“高度自治”,但有鉴于近年香港司法独立屡受北京干扰,美国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可能需要重新审视;二,美国海军在香港港口泊岸可能面临被拘留或逮捕、并被引渡的潜在风险,美方可考虑另觅其他港口作补给站。

香港特区政府推动修订《逃犯条例》,日益引起美国关注。美国国会辖下的咨询组织“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昨天(5月8日)发表报告,指《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会进一步扩大北京对香港的政治影响力,更对美国构成极大风险,或违反《美国—香港政策法》。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应时重申,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反对任何外国势力试图干涉香港事务。他也指出,USCC对中国一向充满偏见,其说法及报告“不值一驳”。

港府:旨在通过合法移交罪犯

港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则说,这次修例旨在通过合法方式移交罪犯,若把修例延伸至影响香港营商环境和其他国家的情况,是“拉得比较远”。

他强调,香港非常重视对外关系,但这不是建基于个别国家、政府、议会的意见,而是建基于双方互惠互利,以及《基本法》赋予香港作为独立关税区的地位,如有需要港府会维护相互关系。

USCC昨天发表长达八页的报告书。报告书指出,港府修订《逃犯条例》仅进行20天的短期公众咨询,并推动于立法会7月休会前通过修例,允许香港移交疑犯至中国大陆。报告书认为,法案将削弱香港立法会对引渡过程的独立监督权,损害港人原有的法律保障﹐令在港人面临被政治检控的危机,为香港与大陆法律制度的屏障打开缺口。

报告提到,《逃犯条例》修例或会对美国国家安全与美方在港的经济利益构成严重风险,修例一旦通过,可能违反在1992年通过的《美国-香港政策法》当中的多项关键条款,包括“美国与香港两地之间的引渡条约”“以适用的美国和香港法律鼓励美国企业继续在港营商”等条款。

文中评估,法案可能导致北京向港府施加压力,要求以虚假借口引渡美国公民到大陆,预计受影响的包括8万5000名美国在港公民和1300多家美国企业。报告也认为,虽然香港当局公开表示修例不影响以往已签订的长期引渡协议,但新例未来可能会凌驾长期协议。

USCC的报告还提出两大忧虑:一,美国及香港引渡协议的签订是建基于《中英联合声明》,保证香港在2047年之前享有“高度自治”,但有鉴于近年香港司法独立屡受北京干扰,美国与香港的引渡协议可能需要重新审视;二,美国海军在香港港口泊岸可能面临被拘留或逮捕、并被引渡的潜在风险,美方可考虑另觅其他港口作补给站。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认为,上述报告反映了美方的关注,国际社会的反应也显示了修例是大错特错,促请政府立刻撤回修例。

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则相信,美国这次表达关注是与华为孟晚舟事件有关,相信美方以为修例后,北京可以将美国过境人士移交大陆。

她认为,美方的关注是不必要的,因为中美关系敏感而且包含多方面,而中美贸易战爆发以来,中方也没有因此检控或拘留任何美国人,修例后对人权有保障,有机会的话她很乐意向美国驻港官员解释。

汤家骅:港府并非一步不让

港府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也指出,目前民间提出的移交逃犯方案,几乎全部都是建立于危言耸听的基础上,因此特区政府觉得可取之处不多。

他认为,港府的态度并非一步不让,如果有建设性、符合基本原则的建议,当局仍愿意考虑。他建议加入要求,申请引渡的一方要尽量保障移交人士能获得公平审讯的基本权利。

香港男子陈同佳去年初涉嫌在台北杀害女友后弃尸返港,但因港台未有移交逃犯协议,至今未能引渡他返台受审。香港保安局其后向立法会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容许在特首及法庭同意下与中国大陆、台湾及澳门以个案形式单次引渡,引起民主派反对,担心会有政治犯被引渡至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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