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装甲车在港被扣案 船长判监缓刑年半

时间:2019-04-30 07:5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综合讯)历时两年多后,将九辆新加坡装甲车未申报运载进入香港水域的船运公司被判罚9万港元(约1万5622新元),船长被判坐牢三个月,缓刑一年半,罚款9000港元(约1562新元)。

综合《星岛日报》《南华早报》等港媒报道,新加坡注册的船运公司APL及涉案船只船长潘学军,昨天在香港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下午判刑。

法官在判刑时指出,考虑到案情特殊,涉案装甲车已归还新加坡国防部,又没有证据指涉及欺诈或有预谋,或显示装甲车对公众及船只构成安全问题,APL与潘学军也没有额外获益,因此作出以上裁决。

法官表示,APL身为船务代理人,须向涉案船只船长索取船只是否承载危险品等资料,以及向局方提供相关资料、安排及处理船泊等事宜。

因此,APL对于船上货品有一定责任,不能将所有责任转移他人,且从APL与潘学军的联系,显示两人有共识,并分别担任不同角色。

法官也强调,车身虽然被帆布盖住,“但依然可以看见车轮”,装甲车不是被装在密封容器内,船长在装船时也在场,再加上相关表格列明台湾与新加坡国防部为送货与收货方,因此不相信潘学军会相信船上没有装甲车。

法官指出,向香港有关部门申请军事货物入口证理应不难,也不会不被批,因此不接受两名被告对船上载有装甲车不知情的说法。

案情显示,新加坡国防部委托APL在2016年11月将九辆泰莱斯(Terrex)装甲运兵车从台湾高雄以海运方式,经厦门、香港运回新加坡。

在过境香港葵涌货柜码头时,这批装甲车因未申请相关许可及办理相关手续,遭香港海关扣押,一度成为中新关系中的不安因素。

这批装甲车于隔年1月底归还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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