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排左起:张秀贤、锺耀华、陈淑庄、朱耀明、陈健民、戴耀廷、黄浩铭、李永达、邵家臻。(路透社)
香港2014年“占领中环”行动的三名发起人、“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被裁定“双重煽惑公众妨扰罪”不成立,但“串谋公众妨扰罪”三人均罪成。
此外,戴耀廷和陈健民也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成,朱耀明脱罪。
香港西九龙法院今天上午对“占中”案的九名活动人士作出判决。“占中”抗议活动曾导致香港主要道路被占数月之久,被告面对的指控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除了“占中三子”,其余六人包括公民党陈淑庄、前学联成员张秀贤及钟耀华、社福界议员邵家臻、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社民连黄浩铭,也分别在不同的罪名下罪成。
法官表示,各方需阅读及消化裁决书的内容,将案押后至今天下午2点半判刑,各人获准继续保释。
控方指出,“占中三子”戴、陈、朱等早于2013年已有所行动,不但公开宣告“违法占中”行动,更精心选址香港的市中心区,企图以造成阻碍以迫使港府回应他们的普选要求。
其后,“占中三子”又屡次公开介绍及呼召群众参与违法行动,直至后来占领行动开始,三子还与其他被告继续煽惑示威者堵塞道路,致令公众造成损害。(《联合早报》特派员易锐民香港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