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被控在三年前旺角骚乱中参与暴动等罪,事后被裁定暴动罪和袭警罪成立及判囚六年,但陪审团未能就他与另外两人的另一项暴动罪达成裁决,法官安排三人与经常在示威中打扮成「美国队长」的容伟业一同受审。九人陪审团经过四天商议后,昨裁定梁天琦脱罪;容伟业两项暴动罪及一项袭警罪成立,但一项非法集结罪无达成裁决;另外两人则无罪释放。容伟业将还柙至四月四日,与开审前认罪的袁智驹一同听取判刑。
九人陪审团就本案裁决意见不一,除容伟业面对的一项在花园街的暴动罪外,陪审团未能就其余控罪达成一致裁决。其中梁天琦、李诺文与林傲轩的暴动罪,比数均为七对二无罪。容伟业获判无罪的两项暴动罪及一项煽惑非法集结罪,比数则为七对二或八对一不等。
正在服刑的梁天琦经历两次共一百六十一天的审讯,昨获判无罪后向在场各人点头微笑,但他仍须就两罪服刑。代表律师表示,梁天琦心情轻松,若他在狱中行为良好,可获扣三分一刑期,预料最快可于二○二二年一月下旬刑满出狱。梁天琦早前已透过律师提出定罪与判刑上诉,上诉庭尚未排期审理。
同获判无罪的李诺文和林傲轩,闻讯后眼眶泛红,以手掩面。至于容伟业,他得悉首项煽惑非法集结控罪不成立后,表现松一口气,但其后知悉有三项控罪成立,表现木然。分别代表梁天琦与林傲轩的辩方大状马维騉和王国豪亦受感动,闻判后抹拭泪水。
本案陪审团退庭五日四夜,经过逾四十三小时才得出裁决,是继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与新地高层贪污案后,陪审团退庭商议时间最长的案件。法官黄崇厚下令豁免本案陪审员未来六年再出任陪审员,并将每日津贴提升至一千元,即每人可在今次七十五天的审讯中获七万五千元。黄官又因应本案备受关注,特别安排陪审员可选搭警方提供车辆离开。
陪审团在退庭期间提出多条问题,全部针对容伟业所面对的控罪。黄官又曾与控辩双方商讨「重要事宜」,惟黄官早前下令禁止传媒报道内容。
直至昨午陪审团向黄官表示,他们经过深入讨论后,认为无合理机会就容伟业面对的非法集结控罪达成有效裁决,比数为五对四,但已就其余控罪达致裁决。黄官宣布解除陪审团审理该控罪的职务。控方在裁决后表示会先行索取律政司指示,下次聆讯时才建议法庭应否就该控罪安排重审。
梁天琦暴动案去年二月在高等法院首次开审,开审前梁承认袭警,否认其余煽惑暴动及暴动共三罪,但被原审陪审团裁定一项暴动罪成立,另一项暴动罪则无法达成裁决,与同案的李诺文和林傲轩接受重审。案件去年十一月再开审,控方共起诉五名被告,当中袁智驹承认两项暴动罪及一项纵火罪,包括参与在旺角砵兰街及山东街的暴动,又在洗衣街及山东街交界,无合理辩解下烧毁一个橙色垃圾桶及一个垃圾废物回收箱。
据控方案情,大批市民于二○一六年二月八日晚上响应本民前呼吁,傍晚到旺角砵兰街声援小贩。多名身穿「本民前」蓝衫成员,协助小贩推出熟食车至砵兰街和亚皆老街,又指骂食环署职员。其后砵兰街一辆的士卷入交通意外,现场变得挤拥。警方调动高台往砵兰街务求重开道路,遭群众阻挠和扔掷杂物。黄台仰以扬声器大喊「顶住」,附近的容伟业亦挥手大喊「帮手呀」,并与其他在场人士冲前。
警方翌日凌晨在山东街及砵兰街交界筑起防线,其间与黄台仰谈判无果,群众已准备好自制盔甲和盾牌。警方于一时发出「三三四」警告劝喻群众离开,但群众随黄台仰指示冲击警方防线,当中包括重审四名被告。有片段拍摄到容伟业向警方掷物,一名督察见状闪避。另有汽车记录仪片段显示,容伟业在亚皆老街至快富街的砵兰街上抛掷杂物。早上七时许,容伟业分别在山东街和花园街手持砖头掷向警方。
暴动案原涉本民前另一发言人黄台仰和成员李东升,但两人在原审前弃保潜逃,其中黄于前年十一月到德国出席学术活动后未有回港。
警察员佐级协会表示,对裁决感到意外。警察员佐级协会主席林志伟表示,他不评论案件的判决、细节,相信社会及公众自有公论。他明白,社会有不同意见,有人认同判决,有人不认同,或什至愤怒,他最希望向市民表达的,是在香港的困难时刻,警察克尽己任、尽忠职守,已经尽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去维持香港的治安及秩序稳定。案件编号:高院刑事四○八、四○八A——二○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