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昨天(14日)发表2018年度人权报告,指过去一年,香港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限制或企图限制表达不同政见的权利。港府发言人回应时说,外国政府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据香港电台今天报道,发言人指出,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
发言人强调,人权和自由在香港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的充分保障,香港特区政府必定全力维护。
美国方面的人权报告在有关香港的部分提及去年多宗发生在香港的事件,包括特区政府取缔民族党、《英国金融时报》编辑马凯在主持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在外国记者会的演讲会后,被拒续发工作签证和入境事件。
港商在港与招商银行借贷未还在吉林被判刑 立法会议员质疑违反一国两制
香港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声称收到港商求助,对方称在香港与中国招商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协议,其后未能还款,结果在中国大陆地区因合同诈骗罪名被捕及起诉,2009年被当地法院判刑。涂谨申质疑,涉事港商是在香港签订协议,加上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理应属民事案件,其后却由大陆法院审理和变成刑事,违反一国两制。
据香港《明报》今天(14日)报道,被判囚18年的港商郭春生,是一家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董事。涂谨申称,郭春生在1996年以公司名义,与招商银行在港签订抵押贷款协议,抵押其公司持有的一家大陆公司25%股权予招商,只是其后未能履行还款协议。
2009年,郭春生在大陆被控,作为香港董事,隐暪大陆公司股份分红,在1998年7月至2002年期间,从大陆公司股份提取原应属招商银行的股息,涉款6000多万元人民币(约1209万新元)。吉林省长春法院判处郭春生终身监禁、并没收所有财产,上诉后在2012年判监18年。
涂谨申称,相关判决书指出,招商银行曾到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投诉案件涉刑事,不过警方并未要求该港商协助调查,又或拘捕该港商。
涂指出,诈骗在港是刑事罪行,一旦修订《逃犯条例》,诈骗在大陆和香港两地是相互承认的罪行,意味大陆届时可以诈骗为名,要求香港引渡疑犯到大陆。
涂谨申质疑,贷款协议是以有限公司名义签订,不应追控个人责任,即使是在香港提控,也是属民事案件。
涂谨申表示,招商银行曾向相关大陆公司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违约责任,不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驳回。涂谨申质疑,大陆民事法院判郭春生胜诉、刑事却判他败诉,“内地左右手都对打”,认为民事法院的判决,应可成为推翻郭刑事判罪的有力依据。
涂谨申表示,将致函特首林郑月娥,告诉她案件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让人对在港投资没有信心。他也说,将致函中联办和大陆“依法治国委员会”,认为案件属冤假错案,应主动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