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建议修改法例,容许与未签订长期协议的地区,以单一个案形式处理移交逃犯申请。不过,民主派人士担心一旦修例,将会为中国大陆政府引渡在港异见人士打开缺口。
港府计划本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草案。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昨天在建制派支持下,通过议案支持修例。
民主派议员分别提出的三项临时动议,包括修例不适用于中国大陆、只适用于台湾,以及引入日落条款(规定施行期限),均被否决。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昨天开会,讨论当局的上述建议。出席会议的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指出,这次修例的触发点在于去年一名香港人在台湾涉嫌谋杀另一名香港人后返港。
在现有制度下,香港不能处理台湾提出的法律协助及移送疑犯的请求,凸显香港法律上的严重缺陷,除了不能彰显公义外,也有机会令严重罪犯潜伏在港威胁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因此有必要修改现有法例,并建议作出一次性移交逃犯安排,程序须由行政长官启动处理临时拘捕及移交的请求。
李家超透露,除了这宗案件,还有最少四宗案件需要新安排处理,当中三宗涉及港人在香港被杀,但疑犯逃到大陆或外国,以致香港未能审理。另一宗涉及港人在外地干犯绑架案,但碍于目前制度限制,未能将疑犯移交,疑犯仍身处香港。
避免犯案港人潜伏香港
李家超表示,港人涉嫌在台湾杀人案凸显法律漏洞,他原本可选择不处理,说制度有限制,相信比现在向议员解释新安排更容易,但良心并不容许这样做。当局必须修例,避免日后再有在其他地方犯案的港人潜伏香港,威胁市民安全。
不过,民主派阵营的议会阵线议员毛孟静表明对大陆司法制度没有信心,担心修例好比打开借刀杀人的缺口。她建议将目前法例“不适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国其他部分”加注“台湾除外”,以避开争议。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也认为,香港与大陆讨论相关协议达20年一直未能达成共识,但在新制度下,港府可将在港任何人移交大陆,当局声称是弥补漏洞,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说,想不到特区政府为何会提出如此修订方案,一波又一波冲击香港法治,这次的影响更远超基本法23条立法(国安法)。
李家超回应时强调,当局提出的修例建议完全符合国际标准,不应只针对大陆司法区。他说:“我希望大家明白,我们是以单一标准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我们不应只聚焦一个司法管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