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昨天否决议案,不会传召律政司长郑若骅解释为何不检控前特首梁振英的UGL案。议员质疑律政司作决定前,未寻求外聘的法律意见;郑若骅则指出,议会向律政司的检控工作施压违反了《基本法》。
该议案由公民党郭荣铿提出。泛民与建制两大阵营在辩论时针锋相对,议会阵线成员区诺轩表示,过往曾有林奋强、梁锦松、汤显明等涉及公职人员的案件,律政司都会咨询外部法律意见,质疑为什么这次不遵循惯例。
他强调,泛民并非要求律政司做任何决定都要“仰人鼻息”,只是希望郑若骅解释不依照惯例的原因。
民建联议员黄定光质疑,泛民议员早前透过众筹,到英国及澳大利亚调查UGL事件,至今未公开是否查到证据或行程开支等。而在廉署已表明证据不足后去批评律政司不作检控,做法是本末倒置。
本身是律师的何君尧也批评泛民只是“政治追杀”,强调《基本法》第63条已清楚列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因此,立法会无法也不应该凌驾律政司。他质疑这只是政治把戏。
议案最终在建制派全力护航下,于分组点票否决。郑若骅在总结发言时说,若该动议获得通过,不单出现“公审”情况,更会破坏法治,为港府的司法工作带来极大冲击。
她也说,若议会施加任何压力,就等同违反《基本法》,有关议案正是希望干涉检控决定。她反问:“如果律政司有能力处理,为何要再外判?”她并强调,如果港人不满有关检控决定,大可提出司法复核。
事实上,由于已有人提出司法复核,郑若骅强调已不能披露更多细节。她重申,对性质敏感的案件外聘法律意见非惯常做法,也不会将每个案件的检控或不检控理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