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 港澳突搜
香港一向缺乏土地资源,生活在野外的野猪往往因为城市发展被迫走到社区觅食。但近年野猪频繁闯进社区,也与港人发生了不少摩擦甚至伤人事件。去年1月至10月,港府就接获679宗野猪出没及滋扰报告。如何解决人猪之间相处的矛盾,已成为当局日常工作的一大难题。
日前,有香港议员公开建议引入天敌对付野猪,在网络上引起大批网民嘲笑其缺乏常识,因为野猪的天敌是狮子和老虎,该做法给市民带来的风险更高。但事件也出乎意料地令动物权益问题,再次受到香港社会的关注并热烈讨论。
在刚刚过去的周日,有团体就借机发起游行,呼吁社会关注动物权益。一行约200人的游行队伍,在当天下午2时30分左右高呼“可以不爱、停止伤害、提高刑罚、终身禁养”,由中环遮打花园游行至政府总部,促请特区政府尽快就动物保护法立法和设立动物警察。
本来,保护动物权益并不涉及高度政治性问题,大家大可理性讨论。可是依我来看,香港社会对这一话题的探讨,却呈现出一股非此即彼的极端风气,既有人视动物为可怕的洪水猛兽,也有人视为绝对友善的邻居。尤其是后者,往往提出一些不合常理的诉求。
比方说,不少动物爱好者声言近年虐畜案件频生,是因为港府没有相应的动物保护法例,要求渔护署人员一怀疑出现虐待动物的情况,就要破门而入调查。港府应该向虐待动物人士发警告信并留下“案底”,最高刑罚可终身禁养动物。
我有朋友对此有一个精辟的评价。他笑说:“若这些建议落实的话,做人不如去做动物好了!”
平心而论,保护动物权益人士的理念值得外界尊重,毕竟动物和人都是地球的成员,彼此唇齿相依,共同维持生态的平衡。人类保护动物免受不必要的伤害,不仅是出于道德上的同情,实际上也在保护自己。然而,当动物保护议题占据道德高地后,明显也衍生了不少问题。
首先,许多动权分子在对待动物保护的认知和表现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其基调整体而言是忏悔性的,认为动物过往遭受人类太多不公平的对待。所以只要涉及动物权益,其他人类生存的问题都应该统统放在后面处理,根本不顾基本现实情况。
譬如,几年前有一名香港水族店东主将一条银龙鱼放到充气袋中,大力地掷在地上四次。结果被告上了法庭,指他犯了残酷对待动物罪,最后被判监六星期,缓刑12个月。问题是:为何人类钓鱼时刺伤鱼就不用判刑呢?这种判处似乎是对人类智慧的一种侮辱。
其次,保护动物分子因为忏悔心态,急着要推翻传统态度和习俗,用他们严苛的新正统观念取而代之。但许多人太过固执己见,坚持只有一种正确的观点,其自以为是的态度,遇到稍有不同意见,就随便指责他人不对,结果变成了极端的动物权益原教旨主义。
以野猪为例,大部分港人都同意不应伤害野猪。可野猪身形庞大又有如刀般的獠牙,攻击力强,的确是会吓坏不少人。而且,野猪很显然无法控制自己,并对本身行为负责。但动物保护分子提出保护野猪权益,同时却只字不提野猪的危险性。当社会上有人提出担心被野猪滋扰,就会在网上被公审,被指责没有爱心,备受网络欺凌。
令人担忧的是,除了动物权益,性别平等、环境保护等其他多元议题,近年在香港社会也不时出现这些偏差。环保分子和性别平等团体往往因为占领了道德高地,不时任意挥舞道德大棒,通过叫喊道德口号,迫使民众和政府来接受他们的理念。
在此情况之下,纵使上述议题充斥着不少谎言、流弊和既得利益,一般港人和政治人物在政治正确的压力下,也只能采用“凡是”的态度,即“凡是多元议题就不能冒犯”。由此,这些原本是出于良好动机的思想,也快要和曾造成巨大灾难的激进主义别无二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