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早前在没有咨询独立法律意见之下,决定不就UGL事件起诉前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解释,当局只会在案件涉及律政司内部人员时才会寻求外界法律意见,惹来泛民主派及法律界围攻。
2014年“占中”期间,有澳洲传媒报导梁振英在2011年参选特首后,仍以戴德梁行董事身份与澳洲UGL签订秘密协议,透过提供顾问服务、协助挽留员工、不作竞争等安排,换取5000万港元(877万新元)报酬,全部款项均在他上任特首后收取。
曾到海外举报梁振英的民主党林卓廷和尹兆坚,昨到律政中心外抗议,要求郑若骅正式召开记者会及到立法会解释UGL案不寻求独立大律师意见的理据,否则不排除在立法会提出不信任动议。
对于郑若骅解释不检控梁振英是“不偏不倚及没有政治考虑”,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形容,郑的表述是人治式、只手遮天及妄顾事实,或自行修改有关政策。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坦言,对郑若骅的说法感到惊讶。他引述律政司去年12月交给立法会的文件指出,“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观感或出现利益冲突的问题”,是当局寻求外界法律意见的重要条件之一。该文件指出,律政司在六种情况下可将案件外判;如果律政司的做法有变,应告知立法会及公众。
民建联:反映证据不足
立场亲北京的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指出,明白公众关注律政司在什么情况下需寻求外间法律意见,作出检控决定。律政司如能解释清楚,将有助公众明白检控政策是否一致,释除疑虑。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则称,完全尊重和支持律政司不就UGL事件检控梁振英的决定。她说,除了律政司,廉署和英国的调查机构也已终止调查,反映案件本身证据并不足以作出起诉。至于律政司是否需寻求外间法律意见,李慧琼认为这非必要程序,她希望事件告一段落,呼吁外界不要再政治炒作,不要再向律政司施压,影响相关决定。
另外,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下月底召开特别会议,主席梁美芬建议邀请郑若骅就一般“检控程序”回答议员提问。据悉,郑若骅很可能会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