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领中环”运动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等罪的案件,昨天进行结案陈词。控方指出,虽然陈健民声称提早“占中”后,运动已经和原本所计划的不同,但三子仍是领导角色,而其他被告也煽惑他人占路,故应裁定各被告罪成。
代表控方的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昨天在法庭上陈词时指出,《基本法》保障市民享有示威的权利,而法例也容许“合理妨碍”。惟示威者的行为不可超越“合理妨碍”。至于如何界定何谓“合理”,就要视乎示威者行为的目的、地点、程度和时间。
梁卓然援引有“蜘蛛侠”之称、英籍男子皮尔斯(Matt Pearce)曾于2005年爬上中环大厦外墙示威,导致附近道路阻塞而被裁定公众妨扰一案说,法庭在该案裁定,由于被告犯案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他的行为会导致公众围观及对道路造成阻碍,并实际上导致该带道路阻塞大约两小时、商铺人流大减,对公众或一定数量的公众的利益造成损害。
梁卓然指出,皮尔斯之后第二次再因爬上青马大桥示威被控公众妨扰,由于青马大桥是通往大屿山的主要干道,因此第二宗案件也被视为有更严重的后果。
梁卓然表示,占中三子的串谋行为早于2013年3月已开始,当时他们宣布将展开“和平占中”运动,并表明透过公民抗命的违法方式争取普选。而陈健民在早前被盘问时也承认他们的计划是要对公众造成干扰,以唤起公众对此议题的关注。
梁卓然认为,虽然陈健民称他们原意是占领中环数天,并提倡非暴力。惟陈在盘问时也承认,三子无权控制其他参与者的行为、会占领多久,陈也估计实行时会有人使用暴力,可见三子是有意图或已预计会长期占路。
三子于2014年9月28日凌晨,提早宣布启动占中,地点也由中环变为金钟。不过,梁卓然认为,三人要造成公众妨碍的协议仍然继续。虽然陈健民自辩时表示在添美道宣布占中后,运动和原本的计划有异,包括运动的主题、领导者等,但运动的主题仍然是争取普选,而三子是领导的角色。
梁卓然昨早完成控方结案陈词后,代表占中三子的辩方资深大律师麦高义表示,辩方需时细阅控方的陈词内容,希望法庭将案件押后至今天早上续审。
麦高义还透露,戴耀廷申请就案件自行作结案陈词,因此律师团队在其后程序中将不再代表戴耀廷,获法庭接纳。
案中九名被告,分别为“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邵家臻、学联前常委张秀贤及钟耀华、社民连黄浩铭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