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发生首宗微信劫案。一男子企图打劫长沙湾一间7-11便利店,要求店员微信转账1.5万元(港币,下同)至其账户,事败后逃走,香港警方正对事件展开调查。
据《星岛日报》报道,当日早上9时许,一名戴口罩的中年男子进入长沙湾顺宁道近东京街一间7-11便利店内,称自己有炸弹, 威胁一名女职员用微信支付转帐1.5万元到他的账户。 女职员按动警钟, 男子见事败离去, 离开时在店外弃下口罩,逃离现场。警方已封锁现场调查。
另据文汇网报道,根据微信支付门市现金增值规则,一般用户可透过绑定信用卡或进行身份认证,作支付密码设定,单次增值限额为5000元,每日上限为1万元;而未设置密码的户口,每月只可增值500元,换言之该名劫匪无法用单一户口劫走1.5万元。
此外,据《明报》即时新闻报道,过去香港不时发生便利店劫案,以电子支付方式行劫却闻所未闻,但内地曾发生以微信支付打劫路人的案件。2017年11月,浙江省宁波奉化一名男子于凌晨时分持刀抢劫一名夜归独行女子,除了劫走300元人民币现金外,更以微信支付劫走其微信钱包内的450元余额。但因微信支付与银行卡绑定,系统内包含个人身份纪录,涉事男子很快便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