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程序非常严格
另外,香港爱护动物协会也接收及人道毁灭犬只,数字跟渔护署差不多。这两个部门已被多次批评,将本来有机会被领养的动物人道毁灭。部分爱狗义工设立组织,有的则三五成群按各自宗旨去爱狗护狗,为小狗寻家。无论如何,他们提出的领养须知及程序都大同小异,非常严格。
首先,申领者须年满21岁,未满者可由同住父母或监护人代为申请;须承诺为狗提供适当照顾,申请人住处须根据大厦公契为合法饲养动物的住址。
另外,申请人必须接受家访,以证明该单位准许饲养犬只。部分组织更要求家访两次以上,以增加彼此认识,及提供一个缓冲期给申请人考虑清楚,是否能为小狗提供一个合适及永久的家。
部分组织也提出,在探访过程中,如申请人选择领养犬只,必须与动物评估员进行两堂的基本认知及与犬互动训练。此外,如一年内领养人没为动物进行绝育手术,有关组织会收回被领养小狗。
狗主不负责任惹反感
这些爱狗义工和流浪狗的故事,反映了香港人狗情缘深厚。不过,狗主们经常反映,香港也有一群人对狗极为痛恨,甚至经常发生“毒死狗”事件。
曾在外国读书的兽医庄柏坚表示,他观察到港人对动物的态度与外国人不尽相同,“香港人是处于两个极端——很钟意或很憎恨,没有中间;外国则大多属于中间一群。”
他解释,这源于部分香港狗主的不负责任行为,令没有养狗的人对它们生厌,包括遛狗时不为爱犬捡起粪便,“你叫踩到狗屎的人怎么会不生气呢?”
此外,有些狗主过分溺爱宠物,“香港的主人会当狗是人,把它们当子女,外国人只单纯当它们是动物”。
小狗坐“BB车”、穿鞋散步等是司空见惯,他还发现一些香港狗主无法接受宠物生病的事实。
对待宠物的态度一时间的确难以改变,但庄柏坚希望爱狗人士能负起责任,这也有助保护其他流浪动物。“要是狗主都能好好负起责任,其他人即使不喜欢,也不至于讨厌和伤害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