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宣判反新界东北发展拨款的13名社运人士上诉得直,当庭释放。获释者之一、社会民主连线(社民连)外务副主席黄浩铭表示,希望未来抗争可更有组织及纪律,贯彻和平、非暴力原则。
这13名社运人士于2014年立法会财委会审批新界东北发展前期拨款期间,企图强闯立法会大楼被捕,事后因非法集结罪成,判罚社会服务令。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不服,提出刑期复核,上诉庭改判各人监禁八至13个月。
这13人昨天在终审法院就刑期提出终极上诉,代表他们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认为,案件并非完全不暴力,而是暴力程度问题。上诉庭复核刑期时,所考虑的暴力元素太重。
另一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则指出,上诉人只欲表达自己看法,而非宣扬暴力,他们已服刑一段时间,之前也已完成社会服务令,上诉庭不应“一罪两判”。
法官:上诉庭量刑起点过重
马道立表示,暴力是不对的,不应让人认为自己有权使用暴力。他强调,本案涉及暴力,但上诉庭量刑起点确实过重,13人的刑期可减至保释前的服刑日数,即当庭释放。
各上诉人步岀法庭后,支持者随即欢呼及鼓掌。黄浩铭表示,法庭的新准则会令香港社运抗争面对更多关卡。他坚持与法官不同的看法,强调暴力的准则在于是否有意图伤害他人,而当天他们只是希望闯入大楼与议员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