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香港法院内拍摄 大陆女子获准保释押后再审

时间:2018-05-26 08:5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接二连三有中国大陆人在香港法院公然拍摄,且均涉及“占中”及“占旺”等政治案件,令香港司法机构高度关注。其中一名涉嫌在庭内拍摄的大陆女子唐琳玲昨天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审。

2014年的“占旺”藐视法庭案本周三(23日)于高等法院续审,期间一名口操普通话及英语的女子被发现疑似在庭内拍照,司法机构报警。涉事的唐琳玲昨日出庭,法官陈庆伟说,已下令将唐的手机交由警方调查。

陈庆伟说,警方将征询律政司意见,由律政司决定下一步行动。陈庆伟也说,唐琳玲可以5万港元(8533新元)保释,需在报称的地址居住和不准离港。唐声称现金不足,获准于散庭后72小时内缴付。

唐琳玲一度在庭上自白,表示自己在澳大利亚长大,很喜欢香港,因香港是大陆的一部分,因此,当有工作机会即赴港定居。她报称是游客,现居一名香港朋友家中。

她昨早一度向法官表示已聘请大律师艾勤贤答辩,但艾勤贤澄清要代表唐有困难,如果唐愿承认在法庭拍照,事件可能昨天就可解决。唐随即表示不想艾勤贤代表她,并指责对方向传媒发放误导信息。

据艾勤贤反映,唐琳玲日前向他说,她毕业于悉尼大学,在中资公司工作,而在大陆法庭内是容许拍摄的。他当时给予对方意见,表示在香港法庭内拍照,可能构成藐视法庭。

自称中国铁建投资部高层

唐在庭上称自己不断被传媒追访,并重申这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而她到庭的原因是:“I want to learn from you guys(我想向你们学习)。”

据香港司法机构审讯案件列表显示,事主名为唐琳玲(TANG Lin-ling),而非部分港媒报称的唐琳,翻查网上资料,她自称为中国铁建投资部副总经理。但中国铁建否认,指女事主从来不是该司员工。

香港法庭近年成为大陆游客热门目的地,但庭内偷拍成风,其中,本土民主前线成员梁天琦等人涉及的旺角骚乱案,早前审讯期间便先后三次爆出庭内偷拍事件,其中两次涉及大陆游客怀疑向陪审团席方向偷拍。

司法界指出,手提电话的拍照功能愈来愈方便,但在法庭拍摄是无法无天,尤其偷拍陪审员样貌后再将相片电邮到司法机构,严重影响案件审讯。警方必须严肃调查,将犯法者绳之于法。

有关行为可能触犯两大罪行,分别是刑事藐视法庭及妨碍司法公正,有关法院可依法判处最高监禁刑期及最高罚款额,区域法院为监禁七年;裁判法院为监禁两年和罚款1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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