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骚乱案梁天琦参与暴动罪成

时间:2018-05-19 09:2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旺角骚乱案又有被告罪成,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梁天琦被控的煽惑暴动罪不成立,但参与暴动罪成立。法官定于下周一(21日)听取求情,以决定判刑。

针对梁天琦等五名被告涉及的暴动罪等案件,九人陪审团经两日多退庭商议后决定,虽然部分控罪未能达致大比数有效裁决,但控辩同意先听取裁决。

结果,只有梁天琦一项涉及亚皆老街暴动罪成,卢健民一项涉及砵兰街的暴动罪成。梁天琦、李诺文、林傲轩涉及砵兰街的暴动未能达成大比数有效裁决,其余包括煽惑暴动及非法集结罪则裁定不成立。

陪审员照片外泄警方派专车护送离开

对于未能有效裁决的控罪,法庭安排在6月11日提讯。高院法官彭宝琴豁免陪审团未来四年不用出任陪审员,而由于司法机构收到有人拍摄陪审员的照片,警方以专车护送他们离开法庭。

彭宝琴昨天逐一读出控罪,再由陪审团公布裁决。当得悉第二项煽惑暴动罪脱罪时,梁天琦松了一口气,但第三项暴动罪未有裁决时,他显得激动。他在获知第四项暴动罪罪成后,变得木无表情,离开法庭时向脱罪者挥手道别。

2016年春节发生的旺角骚乱持续近12小时,港府将事件定性为“暴动”,但本土派称之为“鱼蛋革命”,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争议。

骚乱过后,梁天琦曾转趋低调,更远赴美国进修。直至近月当纪录片《地厚天高》在香港播映时,他才首度剖白当日的心路历程。

另外,多名旺角骚乱被告中,仅梁天琦及本民前召集人黄台仰被控“煽惑暴动罪”。法律界人士认为,该控罪在香港较为罕见,港府上一次动用“煽惑暴动罪”作出检控,是1966年的九龙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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