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龙故居业主余彭年百亿身家裸捐 后代反对

时间:2018-03-09 09:3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地产富商余彭年将其百亿港元遗产全数捐予慈善的意愿,在家人和解齐撑善举下可望如愿。
地产富商余彭年将其百亿港元遗产全数捐予慈善的意愿,在家人和解齐撑善举下可望如愿。

  (星岛日报报道)武打巨星李小龙故居业主、已故大慈善家余彭年,生前曾立下遗嘱「裸捐」逾一百亿元身家,惟入土仅半年,家族成员即为巨款对簿公堂,次子彭亚凡认为亡父遗嘱无效,反对捐出全副身家。声称全力履行祖父遗愿的长孙彭志兵,于一五年底以个人及余彭年慈善基金唯一受托人身分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确认该份遗嘱有效,案件昨在高院进行聆讯,在没有人的反对和律政司同意下,法官宣布该份将所有遗产拨归余彭年慈善基金的遗嘱有效。法官陆启康感叹,遗嘱认证案件通常反映人性丑恶一面,而本案属于例外,余彭年的遗产全数捐予慈善基金,反映出人性美好的一面。

  据悉,余彭年名下遗产目前时值逾一百亿港元,当中包括有一亿元现金存款,另透过多家投资公司持有大量本港大蓝筹股票及基金,总值逾四亿港元,至于物业及地皮方面,包括位于九龙塘金巴伦道的李小龙故居,和在九龙塘根德道六个独立屋等,另在深圳拥有多个地皮,以及深圳的彭年酒店连购物商场及整幢商厦,另在国内有多个发展项目等。

  消息称,余彭年的遗嘱列明名下所有财产捐入以他名命的慈善基金,并注明主要致力协助眼疾人士及供眼患医学研究,另捐助大学教育,协助贫苦学生能继续升学。

  据知,由于「余彭年慈善信托基金」作为慈善用途,身为守护者的律政司早前已介入事件,该慈善基金并在律政司的同意下,于去年下旬已成立了两个基金监管委员会,当中成员包括余彭年的长孙彭志兵,以及其他独立人士。至于余彭年的长孙彭志兵和律政司均要求索取讼费合共一百八十五万元,当中律政司约占二十五万元,主审法官陆启康表示,该讼费是有须要支付,与余彭年的遗产相比,也属合理,乃批准讼费从遗产中负担。

  主审法官陆启康昨有感而发地指,遗嘱认证案件通常都反映人性丑恶的一面,亲戚和家人会为了遗产你争我夺,兄弟姊妹会成为陌路人,本案的情况却有不同,反映出人性善良的一面,不但余彭年把所有遗产都捐予慈善基金,他的家人也不反对和支持善举。陆官强调,虽然有人去世不能说是一件愉快的事,但他很乐意处理本案。

  代表彭志兵的大律师陈肇基指,余彭年于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在律师及律师行文员见证下立下遗嘱,医生检查后亦证明他当时健康和精神状况良好,陆官亦认为遗嘱是在余彭年有能力和知情下订立,在没有人的反对和律政司同意下,正式颁令裁定遗嘱有效。

  陈大状称,余彭年于二〇 〇九年一月十六日成立的「余彭年慈善信托基金」,意愿是死后将遗嘱用作慈善用途,自成立起由HSBC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监管至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之后改由余彭年与彭志兵共同担任受托人。即余彭年去世后,彭志兵成为唯一监管运作基金的人。

  陈肇基续指,彭志兵今次入禀并非叔侄间争产,乃因其叔父两父子彭亚凡及彭新瀚,先后于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及十一月五日存入知会备忘( caveat),令承办遗产受阻。

  陈指本案原本可以用简易方式处理,但余彭年要把遗产捐予慈善,故作为慈善事务守护者的律政司有需要介入,律政司曾向申请人查询,并确保一切就绪,包括成立管理该慈善基金的委员会,最终才同意法庭确认该份遗嘱。

  坚决要履行祖父余彭年、原名彭立珊遗愿的长孙彭志兵、即余彭年已故长子彭亚如的儿子,特意由深圳来港到高露云律师行办理签署确认入禀状文件,遂以「余彭年慈善信托基金」唯一信托人身分,控告六名被告包括余彭年次子彭亚凡及其子彭新瀚、彭志兵两胞姊彭新英、彭新杰,及胞妹彭新林,作为慈善事务守护者的律政司司长同被列为被告。

  案件编号:高院遗嘱认证诉讼三三——二〇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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