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福建计划”长者居闽养老可获津贴

时间:2018-03-07 09:2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昨天(6日)宣布,将于4月1日起推行“福建计划”,并由即日起接受申请,让65岁或以上、选择移居福建并符合申请资格的香港长者,无须每年回港,即可领取每月1345元(港元,下同,226.35新元)高龄津贴。

据中通社报道,申请人须年满65岁或以上,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并于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此外,没有领取其他政府津贴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65至69岁单身申请人,入息和资产限额分别为7820元和33.4万元,已婚夫妇分别为约1.2万元和50.6万元。

70岁或以上申请人则不设入息和资产规定。如申请人是公屋住户,则须在离港前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单位。

社署发言人表示,“福建计划”参照“广东计划”的安排,津贴金额会每年根据既定机制作出调整。

在计划推行首年,社署会作出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福建并符合资格、但未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规定的长者,毋须先回港居住一年也能受惠。

该发言人指出,社署已委任香港国际社会服务社为“福建计划”的代理机构,负责协助基于健康理由,未能回港办理申请手续的长者完成申请、进行会面和个案覆检,以及处理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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