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因“一地两检”言论被轰 林郑月娥民望回升

时间:2018-01-03 09:1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虽因“一地两检”言论元旦被万人上街斥责“卖港”,更被人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取消其特首资格,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香港大学最新民调中获得58.3分的评分,回升2.6分。

港大民研还发现,港府的五个施政范畴之中,以“处理与中央政府关系”的满意净值最高,为正26个百分比,是自2011年以来新高;满意净值最低的是“推行民主步伐”,评分为负18个百分比。

有“长洲复核王”之称的香港市民郭卓坚入禀高院提出司法复核。他认为林郑在“一地两检”问题上,主动放弃特区的行政及司法管辖权,违反《基本法》第2条,即特区政府享有行政管辖权及司法独立权。

他也认为,林郑同时违背就职宣誓时拥护《基本法》的承诺,违反《基本法》第104条,“(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的解说‘不知所谓’,而林郑竟容许内地人员在港执法。”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周落实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的“一地两检”安排;港府也重申,双方在商讨方案时一直同意,该安排必须符合“一国两制”和不违反《基本法》。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坦言,对“一地两检”事态发展感到忧虑。他认为,北京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真正目的是要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

他指出,若港府的“三步走”中最后一步,由立法会通过法例,在香港区域范围内的“内地口岸区”及行驶中的列车等实施大陆法律,一定会被香港法庭裁定无效。

“相信根据‘剧本’设计,人大常委会将会就《基本法》第17条进行释法,凡是经过人大行使立法监督权特别审议而被确认符合《基本法》的规定,香港法院必须视为符合《基本法》。”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系教授陈弘毅认为,张达明的推断完全没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虽不像“释法”般对香港的法院有直接约束力,但可以参考及有说服力。他认为,最好是将人大表达的法律观点,理解为一个权威法律解释机关表达的观点,若香港法院有疑问,应在终审阶段提请“人大释法”。

(记者为香港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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