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锐民:香港的“311风波”(2)

时间:2017-12-05 08:5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昨日是香港的“国家宪法日”,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撰文,重申国家宪法与《基本法》是“母法”与“子法”关系,同属一体不可分割。《基本法》的一切效力和权威来源于宪法,否定宪法对特区的效力,就是否定《基本法》对特区的效力。

他认为,虽然香港不适用社会主义制度,但必须尊重、认同国家主体依照宪法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尊重、认同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人大等重大的国家制度体制。

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在出席有关座谈会时进一步指出,中共根据《宪法》制定一国两制,香港政治颜色毫无疑问地变红;香港受国家领导,不存在是否“染红”问题,因为香港“本来就是红”。

香港政务司长张建宗在同一场合称,由他担任主席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将积极向港人介绍《基本法》成立的背景和过程,并从多角度介绍《基本法》,包括《基本法》与中国宪法的关系。

其实,为什么香港会出现“311风波”呢?若抛开“无间道”等阴谋论,这个结果透露的是港人思维与大陆的确不一致。当提起“311”时,许多港人只想到福岛核灾,想不到中国大陆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两会”也在每年3月上半月举行。

因此,难怪特首林郑月娥要推动设立香港公务员学院,港府最希望公务员领悟的一点,是公务员必须加深对国家发展和中央与特区关系的认识。

中国的国家宪法实施已经35周年了,香港今年才首次举行“国家宪法日”,北京认为此举意义重大,因为开展宪法教育,可强化港人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有利于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更有利于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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