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爱诗:不希望港人利用法律空窗期侮辱国歌

时间:2017-11-16 09:1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易锐民 香港特派员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说,不希望有港人因为觉得《国歌法》没追溯力,就利用法律空窗期极力侮辱国歌,令香港成为全球笑柄。

香港大球场前晚举行的亚洲杯外围赛,再有香港球迷在播放国歌时发出嘘声,令人担心这班球迷会否在《国歌法》本地立法后受到追溯而被判刑。

梁爱诗昨天出席电台节目时说,大家应集中讨论《国歌法》内容,包括适用于什么场合等,而非只聚焦有没有追溯力。

她也说,如果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香港的《国歌法》本地立法条文,与原本的全国性法例条文背道而驰,有权将条文发还。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在另一电台节目中则说,《国歌法》已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内,只是未完成本地立法,未定罚则。她认为,若侮辱国歌情况持续,不排除立即受惩罚。但她估计,港府在第一次提出法例时将不会提“追溯力”。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也认为,不排除若再有大型违反《国歌法》行为,港府或会因为受到压力而决定即时公布执行相关条例。

另一方面,香港民族阵线昨日动员学生,在部分院校外派发“港独”传单,梁美芬认为,有关行为有可能已触犯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及第十条,即“派发煽动性单张,制造仇视情绪、敌视行为”。

她强调,此举不可容忍、不可纵容,而整个社会也因渲染“港独”受害,因此,学校丶港府不能坐视不理,教育局需有清晰指引,如在校内发生,校方应纪律处罚学生。

她也说,若港府没把握以现行法例处理,可以考虑按《基本法》23条(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问题率先清晣立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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