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香港具有突出的迫切性
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昨晚发表评论文章称,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对香港而言“具有突出的迫切性和现实重要性”。
评论指出,香港近年来发生立法会议员在议事厅倒插国旗,以及足球赛观众嘘国歌等“不尊重国旗、国歌的恶劣事件”,“公然侮辱国家、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文章称,《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明确侮辱国歌的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划出清晰的法治“高压线”。
《国歌法》入港问题过去两个月在香港引发不少讨论,其中一项争议是相关法律是否会有追溯期。
香港商台新闻引述香港地区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说,《国歌法》没有设立追溯期,人大常委会也没有讨论这个问题。她认为,在正常情况下,看不到有什么特别理由要设追溯期。
她也说,人大并没有为本地立法定下死线,港府可及时将《国歌法》立法草案交立法会审议,但香港立法会现在“拉布成性”(即议员在遇到不认同的法案时拖延议事时间,阻挠草案通过),因此《国歌法》的本地立法究竟何时能完成,非港府所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