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香港也有一场球赛深受各界关注,这就是亚洲杯外围赛港足迎战马来西亚,不但是港足力争出线的关键一战,还要注意是否仍有人坚持“嘘国歌”。
香港的“嘘国歌”事件始于2015年6月,因中国足协海报指港队“有黑皮肤、有黄皮肤、有白皮肤,这么有层次”,涉嫌种族歧视,引起港人不满,于是在港队对不丹赛事中,向中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喝倒彩。
后连续两年的港足国际赛,“嘘国歌”一直没有停止,直到香港足总最终被国际足协判罚5000瑞士法郎(7000新元)。
然而,港足后来跟中国队正面交锋时,港人仍然“嘘国歌”,又被罚1万瑞士法郎。
香港足总副主席贝钧奇昨日在电台节目中,批评“嘘国歌”是不尊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他更形容足总是“受害者”。
他说:“国歌奏起时,球迷应保持肃静;球迷入场观战是支持赛事,不是宣泄情绪。”
事实上,“嘘国歌”不但拖累香港足总被罚款,更严重的是被罚闭门作赛,甚至判罚港队输球。昨天,一名听众致电节目质疑“嘘国歌”者是否真正球迷,贝钧奇回答时坦言:这问题值得探讨。
笔者也是一位资深球迷,一向支持港队,虽然同情港青因近几年的政治问题而情绪压抑,需要发泄,但绝不认同部分人以侮辱国歌的方法表达不满。就算“嘘”倒国歌,香港的政治环境就会改变吗?
确实,侮辱国歌者可能不是真正的港足球迷。他们每人只需花200港元(35新元)买一张门票,就可在广大传媒关注下,宣扬个人的政治主张,成本其实很低,却害惨了港足和真正的“粉丝”们。
在全球化的环境下,“侮辱国歌”事件竟接连发生在香港、美国,而西班牙的巴塞罗那足球队,也因加泰罗尼亚自治区争取独立事件而被迫闭门作赛。
看来,体育与政治确实不可能分开,只能希望尽力将互相的伤害,减至最低。
香港《基本法》第一条已清楚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因此,尊重国歌绝对政治正确。
然而,将在香港开展的《国歌法》本地立法,是否应赋予追溯力呢?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认为,10月1日《国歌法》实施后,香港应尽快完成本地立法,并决定法律是否可以追溯至立法前被记录下的侮辱国歌行为。这个问题将是特首林郑月娥面临的一颗“定时炸弹”,社会必然产生非常复杂的争议。无论如何,香港法律界已指出,执行追溯权的难度极高。
笔者一位朋友说,最近曾听到念小学的儿子哼国歌,但歌词改为“起来,我是中国人呀;食月饼呀,中秋节呀……”,她很担心儿子的“二次创作”将来会惹上官非。”
笔者小时候也曾听过有人将国歌歌词改为“葱菜牛肉,剁烂……。”当然,这是反面教材,不应传下去。如果《国歌法》被赋予追溯力,未来这类“二度创作”和玩笑,可能就不那么好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