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吁港府 立法规范违国歌法行为

时间:2017-10-07 10:3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易锐民 香港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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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大陆护法”之称的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认为,香港应尽快透过本地立法,规范违反《国歌法》的有关行为,而在立法前港府应记录违法行为。香港法律界不认同“追溯权”,但呼吁港人小心。

港再现“嘘国歌”

香港足球代表队前晚在旺角一场友谊赛对垒老挝,2000多名球迷到场观战,赛前奏中国国歌时,北看台有部分球迷发出嘘声,嘘声不算太大;同时,有人背向草地及举起“中指”(不文明手势)。

香港足总主席梁孔德昨日在电台节目称,“嘘国歌”的情况已较早前有改善,“足总无权干涉球迷的行为,只可呼吁他们尊重国歌。”

2015年11月港足主场对国足的世界杯外围赛中,大批港人向国歌报以嘘声,结果被国际足协罚款1万瑞士法郎(约1万4000新元),并指若有再犯,将面临更严重处分。

足总副主席贝钧奇认为,港人不宜在球场上以“嘘国歌”表达对社会的不满;而曾担任国际足协纪律委员会委员的康宝驹则称,港队将有机会被罚闭门作赛。

饶戈平在北京指出,《国歌法》已于10月1日在大陆生效,但香港仍有人作出违法行为,港府不应该纵容。他认为,香港应尽快透过本地立法规范有关行为。

他说:“先要有法可依,要尽快立法,在没有立法以前,这些违法行为会被记录在案的。是不是要再被追溯,要看香港法律具体规定。”

吁港人要注意

亲北京的经民联议员梁美芬认为,事件将进一步伤害陆港关系,将来《国歌法》在香港立法时,将难以说服北京给予香港更大空间,例如,有些条文是否可以不必写进。

她强调,由于大陆已有权威人士提倡记录违法行为,甚至认为需要惩处,港人要注意,不要再作出有关行为。

身兼大律师的香港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认同,再发生“嘘国歌”,必定影响《国歌法》在香港立法时所订罚则考虑,执法部门可能要求加重刑罚以杜绝相关行为,因此将令立法过程更复杂和更多争议。

至于“追溯权”问题,他认为,香港的立法不应受大陆干预和影响。而根据普通法,刑事法例无追溯期,特别是在罚则未有清楚规定下,设有追溯权并不公道。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林定国表示,香港不能一字不漏将大陆的《国歌法》引入香港,要看法例会否对言论自由作出不合理限制;律政司长袁国强则称,港府将听取港人意见,期望能免除执法上的误会。

另一方面,美国的“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发表年报,质疑“一国两制”在香港能否继续长期存在。港府反驳,强调回归以来已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国际社会已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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