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聪(右二)、周永康(左二)与黄之锋(不在图中)昨天抵达香港高等法院时,一名支持者上前和他们拥抱打气。(路透社)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宣判,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改判监禁六个月,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监禁七个月,学联前常委罗冠聪监禁八个月,即时执行。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昨天就2014年“冲击政府总部广场”案的刑期复核诉讼宣判,三名学生领袖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分别被改判六至八个月监禁。
其中,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改判监禁六个月,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监禁七个月,学联前常委罗冠聪监禁八个月,即时执行。
三人闻判后神情冷静,黄之锋离开法庭前更振臂高呼“香港人不要放弃”。不过,在场的部分声援者难掩伤心痛哭。周永康的母亲也一度情绪激动嚎哭,在散庭后未能离开。
上诉庭在判辞中指出,原审法官犯了原则性错误,判刑明显过轻,案情涉及大规模暴力和严重非法集结,三人所作所为,并非一时兴起的突发行动,而他们所谓的“和理非”,即和平理性及非暴力,在当时环境站不住脚。
判辞表示,香港社会近年弥漫一股歪风,有人包括有识之士,鼓吹“违法达义”的口号,鼓励他人犯法,不但拒绝承认违法行为有错,更视之为光荣和自豪,这股歪风不幸对部分年轻人造成影响,本案正是极佳例子。三人在事前已知道强行进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是违法的,但仍一意孤行,漠视法纪。三人甚至煽惑年轻人包括学生犯法,极不负责任,也无真诚悔意,实时监禁是恰当的。
根据香港法例,三人被判入狱超过三个月,未来五年均不能参选,包括明年初举行的立法会补选。
三人未来五年不能参选
对于高等法院改判黄之锋、周永康及罗冠聪实时监禁,香港社会的反应不一。
“占领行动”发起人戴耀廷表示,对三人被判入狱感到难过,但无悔发起“占领行动”,因为他们的行动都是为了香港,也预备要负上代价。
戴耀廷认为,当权者应反思,打压不会带来公义,港府必须回应市民的要求和声音。他和参与抗争的人士不会被吓倒。
但民建联主席李慧琼指出,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被改判监禁,向社会发出了清晰的信息。她表示,社会不少人误以为抱着所谓崇高理想或出于良好意愿,就可以漠视法律,行使暴力冲击都可以免却刑责。如果不重罚,会对社会有危险。
这起案件获得多家外国传媒报道,英国《卫报》及美国CNN昨天圴将消息列于新闻网页的头条位置,其中英国《每日电讯报》的报道提到,中国曾于主权移交前承诺维持香港自由,但昨天的裁决结果“令人关注北京当局践踏当年承诺”。
香港13名年轻社运人士在三年前因反对新界东北拨款而冲击立法会,日前已由社会服务令改判为实时入狱8至13个月。分析指出,昨天黄之锋三人又被改判入狱6至8个月,将再次重挫当地社运圈。
有自决派人士指,最近香港众志与朱凯迪等其他自决派人士均正重新评估社会行动的法律风险,包括不再频繁采取涉及监禁风险的抗争手法;同时,衡量激进行为带来的抗争效果与成本后,再决定是否值得行动。
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认为,接连有社运人士被重判入狱,会产生两极化影响。有年轻人在参与社运前会增加犹豫及顾忌,或会淡出社运;但也有年轻人不会因此放弃,甚至会敌视政府以至整个体制,不利政府提出和解。
蔡子强指出,香港社运学运界不只黄之锋等三人,不排除同情三人的选民,在未来的选举中会将选票投给他们的同路人;而三人在五年后再参选,气势可能会更强盛。
2014年9月,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等人冲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触发“占领行动”。三人去年8月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但被部分舆论批评判刑过轻。其后,港府上诉提出刑期复核,要求改判三人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