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今天在一个一国两制研讨会上表示,中央应立法将香港行政长官每年到北京述职的安排制度化,以突显特首是向中央负责的关系。
据星岛日报报道,焦洪昌建议,中央应立法规管行政长官每年到北京述职的方式和时间,因为行政长官上京述职,除了有报告的意味,亦包含履职、 监督及问责。回归后特首已经21次向中央述职,不论在对象、述职日期等已形成惯例,但基本法对此无明文规定。 立法将特首向中央述职法治化、 制度化,是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表现。
至于述职时的座位安排,焦洪昌指,以往特首述职时,与国家领导人并列而坐,去年开始有改变,领导人改为坐在中央,特首坐旁边。代表中央与香港的宪制关系不是平衡,而是中央与特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