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网讯)近年不时有香港警务人员涉触犯刑事罪行被捕,警队操守备受关注。香港保安局29日表示,去年因涉刑事罪行而停职及离职的警务人员共达49人,当中需要离职的有18人,是近五年来最高。保安局指,警方没有备存有关人员停职期间,领取薪金所涉金额的数据。
香港明报网报道,香港保安局昨日就预算案书面答覆立法会议员提问,其中回应议员刘小丽查询,涉刑罪而停职或离职警人数。保安局指,去年有26名警员、4名警长及1名警署警长,合共31警因涉及刑事罪行须停职,较2015年的29人稍多;另有14名警员及4名警长共18人须离职,是2015年的9人的一倍。
香港保安局表示,涉及的罪行包括盗窃、诈骗、性罪行、殴打或伤人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等。去年也有18人因涉警队违纪行为而须停职,无论因刑罪至停职或离职警的数字,均是自2012年以来新高。
此外,去年共有34名警务人员被警方拘捕,较2015年的19人,上升44%,其中21人“涉嫌干犯警队定义为性质属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包括3人涉伤人及严重殴打、2人涉店舖盗窃、4人涉杂项盗窃、4人涉诈骗,另有5人涉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打斗、刑事毁坏及破坏公众体统等其他罪行。
另外,保安局回覆其他议员查询,提及警方去年利用随身摄录机录影的片段有307段,当中110段于公众活动期间拍摄,分别较前年增加65%及1.2倍,有27段片段保留超过372日,以作调查及证物用途;另外,警方去年以数码手提摄录机拍下796段涉公众活动的片段,较前年的520段增53%。警方2016年财政年度(至今年2月底)共施放胡椒喷剂340次,较2015年度的249次增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