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认为,港府以法律处理“占中”,体现了法治精神。但泛民阵营质疑,梁振英政府在特首选举翌日就采取行动,是意图为下一任特首林郑月娥上台前清除所有政治障碍。
香港“占领中环”运动发生至今逾两年,特区政府终于在昨天以“公众妨扰罪”等立案起诉九名占领运动的核心成员。
有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认为,港府以法律处理“占中”,体现了法治精神。但泛民阵营质疑,梁振英政府在特首选举翌日就采取行动,是意图为下一任特首林郑月娥上台前清除所有政治障碍。
根据香港法例,“妨扰罪”是收纳在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四条,主要为一些较为轻微的罪行,最高刑罚为罚款500港元及监禁三个月。
不过,若控方引用普通法就“妨扰罪”提出刑事检控,一经定罪,被告会留下刑事案底,最高刑罚为入狱七年。
包括“占中”三子、学联和多名民主派人士在内的九名“占中”核心成员,是在昨天上午陆续接获警方通知,将被控“公众妨扰罪”。他们昨天晚上到湾仔警署报到,案件于本周四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其中,“占中”发起人之一的陈健民证实,他与另外两名发起人朱耀明和戴耀廷都收到警方电话,表示就2014年的“占领运动”立案控告他们“公众妨扰罪”。
他说,他们三人早前已就参与非法集会自首,承认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但这次被起诉的罪名不同,他们要征询律师意见,才决定会否认罪。
除了“公众妨扰罪”,三子还被控多于一项罪名,包括串谋公众妨扰和煽惑公众妨扰罪等。
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前天甫结束,当选新特首的林郑月娥表示要团结社会之际,警方却在昨天起诉“占中”核心成员,引起了社会关注。
戴耀廷说:“从时间上有合理假设,梁振英政权想为林郑月娥政权清除所有政治障碍,于是在林郑月娥当选后翌日即提出起诉,帮林郑月娥在7月1日上任前将事件解决。”
同日被起诉的社福界立法会议员邵家臻指出,参与公民抗命,已经有心理准备会负上刑责。但他批评,当局在特首选战后立即有所行动,“这一边说要和解,和不同光谱的人合作,但和解的方法却是清洗,讯息荒谬。”
不过,建制派立法会议员认为,政府以法律处理“占中”,是体现法治精神。经民联九龙西议员梁美芬说:“过往两年香港社会撕裂,连法律也解决不了。我们希望香港能回归到以法律去解决问题。”
林郑月娥:
尊重律政司独立检控工作
林郑月娥昨天则强调,相关的检控工作是由律政司独立进行,候任特首及日后上任特首都不应该干预。
她说:“修补社会撕裂不等于在法治方面作出妥协,如果有些工作是需要进入检控、起诉,或需要在法庭做个裁决,我们需要尊重这方面的工作。”
香港泛民主派在2014年9月28日发起占领中环运动,要求普选。同年12月,戴耀廷、陈健民及朱耀明与另外60多人到警署自首,当时未被拘捕。一个月后占领运动结束,三人被指涉及煽动、参与、组织及召集未经批准集结,应警方“预约拘捕”到警署报到。他们当时拒绝保释,获无条件释放。
据香港法例,“妨扰罪”是收纳在香港法例第22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四条,主要为一些较为轻微的罪行,最高刑罚为罚款500港元及监禁三个月。不过,若控方引用普通法就“妨扰罪”提出刑事检控,一经定罪,被告会留下刑事案底,最高刑罚为入狱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