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判决引发不满 港警集会吁立法订立辱警罪

时间:2017-02-24 09:1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因强烈愤慨七名同袍上周以袭击罪被法庭判监两年,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及香港警察督察协会前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商讨如何支持七人。大会估计有3万3000名警员与警眷到场,是香港自开埠以来最大型的警察集会。

香港七名警员在“占领运动”期间殴打示威者曾健超被判入狱两年,引起不少警务人员不满。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昨天去信特首梁振英,要求立法订立侮辱公职人员罪,但建制和泛民阵营对有关建议的意见不一。

因强烈愤慨七名同袍上周以袭击罪被法庭判监两年,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及香港警察督察协会前晚举行特别会员大会,商讨如何支持七人。大会估计有3万3000名警员与警眷到场,是香港自开埠以来最大型的警察集会。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更说,要七位同事堂堂正正在法庭上洗脱罪名。

前晚出席了该场警员大会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昨天指出,香港社会上有意见认为当前警民关系紧张,不应立法,也有意见认为警员“有粮出”(支取工资)应该承受侮辱,这些都是借口和歪理,她支持立法,正考虑以私人修订条例草案的方式提交立法会,讨论修订《公安条例》。

梁美芬说:“我们现在的法例,其实不足够阻吓一些故意去侮辱或挑衅执法人员的行为。我想这个‘辱警罪’可以发挥一个阻吓作用。”

不过,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认为,立法建议不可行,反而会激起警民冲突,加剧社会矛盾。

他说:“现在的问题是,社会非常分化、警民关系非常紧张。立法的话,我担心会进一步激起警民冲突或社会矛盾。其实,如果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时遇上阻挠,已经有相关法例规管,例如有妨碍警务人员去执行职务的罪行。”

林卓廷也指出,“侮辱”一词难以定义。如果立法,法例规管的范围会很广,由行政长官涵盖至区议员等,相信警方每天收到的有关举报将达数以千计。

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发起募捐

警察队员佐级协会昨天除了去信特首梁振英,要求立法订立侮辱公职人员罪,也向会员发信募捐,每人可捐出最多3%月薪,协助在“占领运动”期间因执行任务而令家庭受影响的警员。

警察队员佐级协会主席陈祖光表示,没有为筹款设定目标数字,因为不想形成推动或强迫同事捐款的感觉,只希望同事可以“出一点心”。

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官方网站显示,该会成立于1977年,是香港警察队现职正规员佐级警务人员的法定组织,会员数以万计,包括警署警长、警长、高级警员及警员,遍布各个警区。

另外,建制派政党经民联上周五(17日)在监事会主席林建岳牵头下,发动友好和工商界人士为七名被判刑的警员家人筹款,协助他们渡过难关,至今已筹集到500万港元(91万新元)。

经民联行政会议成员林健锋昨天表示,会继续接受外界捐款,相信数字会继续上升。他强调,筹得款项主要将用于协助七警家属日后的生活和子女教育等,希望这个做法能够抛砖引玉,为七警家属争取更多支持。

七警案背景

2014年10月15日凌晨,“占领运动”期间,香港警方在金钟龙和道清场,其中一名示威者曾健超向警员淋泼不明液体而被捕。有电视台拍到涉案的七名警察过后将曾健超带到一处暗角,对他拳打脚踢。有关视频片段曝光后,引起香港舆论哗然。

这七名警官上周被定罪判刑,法官杜大卫(David Dufton)形容他们对曾健超的攻击是“恶毒的攻击”,判他们“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立,入狱两年,不可缓刑。

曾健超2016年5月则因“袭击在正当执行警务的警务人员”和“抗拒在正当执行警务的警务人员”罪成,判囚五星期,但获准以300港元保释等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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