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涉嫌收利案 港高院选出陪审团

时间:2017-01-10 08: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香港澳门

香港前特首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高等法院昨天在第四日审讯中选出八女一男陪审团。至于本案的43名证人,则主要是当时于特首办、发展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任职的官员,包括林郑月娥、唐英年、刘吴惠兰、梁卓伟等。

解除禁止报道审讯内容命令

昨天开庭时,主审法官陈庆伟解除禁止报道审讯内容的命令,并安排39名陪审员候选人参与抽签及遴选。

陈庆伟特别提醒接受遴选人士,不要理会与本案有关的报道及传言,要以呈堂证据作出公正独立的裁决。

他又称,本案预料审讯26日,预计在下月15日结束,横跨农历新年,如要申请豁免出任陪审员,需提出强而有力理由。其中一名被选中的男子由于是工总副主席,认识证人,又是本届特首选举委员会的选委之一,获法官豁免。

曾荫权被控两项借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以及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他否认全部控罪。昨日在太太陪伴下步入法庭,但庭内没有家属坐位,曾荫权见状略带不满地向法庭书记投诉,最终获安排就坐。

另一方面,在昨天举行的香港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致辞时指出,过去一年不少重要案件的裁决结果,引发激烈讨论,一些来自不同界别的人士及团体只因裁决结果不合心意就批评法庭。

他说,包括他自己和终审法院前首席法官在内的许多人,经常强调法庭只会裁决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只会考虑案件在法律上是否有充足理据,但他必须承认,有的判决对政治、经济或社会带来重大影响,也对法官构成压力。

律政司长袁国强则称,社会上的部分人士,包括曾受法律训练者不时以法治作口号给自己增加政治筹码,实属不幸。

他认为,香港的法治在“人大释法”后仍屹立不倒。但如果可在香港的法律或司法制度内解决的事,应尽量在香港处理,这并不代表不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基本法》第158条享有的解释权,而是证明“一国两制”政策能有效和成功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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