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地方执法机关跨省市抓捕涉嫌违规民营企业家的行为,被媒体称为“远洋捕捞”,在网上广泛流传,却遭官媒指责比喻不当、污名化了渔民。
中国农业农村部党委机关报《农民日报》星期五(12月27日)发表评论文章《远洋捕捞不为“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背锅》,提出上述观点。
文章指出,“远洋捕捞”被误用,缘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近期披露的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违规执法案件。很多媒体在报道该案时,皆称之为“远洋捕捞”式执法,特指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财产的行为。
不过,文章说,“远洋捕捞”是渔业领域的行业名词,被媒体用作“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的代名词,并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固化成“专有名词”,影响着远洋捕捞这一合法行业的形象。
文章批评“远洋捕捞”的比喻不恰当,而且是轻佻和不严肃的文风,不利于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这个名词的“借用”从语言心理上也暗含着对远洋捕捞行业和从业者的不尊重,让从事远洋渔业的渔民蒙受了委屈,因此呼吁媒体停用此比喻,以免渔民与合法合规的经济活动被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