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媒吁停用“远洋捕捞”不恰当比喻

时间:2024-12-28 16:1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的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行为被称为“远洋捕捞”,中国官媒发文呼吁停用这种不恰当的比喻,认为真正的远洋捕捞从业人员会因此而被污名化。

隶属中国农业农村部的中央级媒体《农民日报》星期五(12月27日)发表题为《远洋捕捞不为“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背锅》的评论文章。

文章提到,“远洋捕捞”被误用,缘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近期披露的一起“警察私自跨省带走企业家并索取财物”的违规执法案件。很多媒体在报道这起案件时将这种执法形容为“远洋捕捞”式执法,“远洋捕捞”也被特指为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民营企业家,查封、冻结,甚至划转外地企业和个人的财产的行为。

文章指出,“远洋捕捞”这一渔业领域的行业名词被媒体用作“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的代名词,并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固化成一个“专有名词”,影响着远洋捕捞这一合法行业的形象。

文章认为,使用“远洋捕捞”来比喻“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不恰当。将严重的违规执法行为简单化地称为“远洋捕捞”,是轻佻和不严肃的文风,并不有利于大家对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这种名词“借用”从语言心理上也暗含着对远洋捕捞行业和行业从业者的不尊重,从事远洋渔业的渔民不应当在一些媒体的不恰当比喻中蒙受委屈。

文章还说,这种“比喻”的不恰当,还在于将合法合规的经济活动与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了文字和信息上的“捆绑”,长此以往,会对远洋捕捞行业的形象带来不良影响。

文章最后强调,对一个小小“比喻”的“较真”绝不是小题大做。不恰当、不准确的文字引导,有可能传递出错误的信息,进而影响并固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为避免远洋捕捞被“污名化”,相关媒体和平台应马上停止使用这种比喻,莫让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远洋渔业为“违规异地趋利性执法”的恶劣行为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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