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总统小马可斯上星期五(11月8日)签署《海洋区法》和《群岛海道法》。中国官媒《人民日报》星期二(11月12日)发文称其是地地道道的恶法,批评两部海洋法是打着落实国际法的旗号,行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之实,影响南中国海航行自由与安全,威胁地区和平稳定,加剧南中国海局势复杂化。
文章说,菲律宾上述“两法”是地地道道的恶法,将不可避免加剧南中国海局势复杂化。中方采取必要措施维护自身主权权益合理合法,是维护南中国海和平稳定的正当之举。
文章说,恶法之恶,在于其严重侵犯中方在南中国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海洋区法》将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大部分岛礁及相关海域纳入菲方海洋区域,妄图以国内立法形式固化南中国海仲裁案非法裁决。
文章强调,菲律宾领土范围是由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的,从未包括中国黄岩岛和南沙群岛的任何岛礁。长期以来,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的多个岛礁;擅自超越自身领土范围,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是非法的、无效的。菲方执意推进《海洋区法》立法,再次暴露了菲方试图通过操纵国内法律,窃取其在南中国海非法所得的真实目的,反映出其在南中国海扩张的野心。
文章还说,恶法之恶,在于其打着落实国际法的旗号行违背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准则之实。《海洋区法》将南中国海仲裁案非法裁决作为菲方明确海洋界限的依据之一,是用谎言来掩饰谎言,用谬论来搪塞谬论。
文章说,南中国海仲裁案裁决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质疑,菲律宾未经中国政府同意,单方面提起国际仲裁,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中国在南中国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该非法裁决影响。菲方以南中国海仲裁案非法裁决为侵权挑衅行径背书,掩盖不了其在南中国海“扩权”的非法主张和行为。
恶法之恶,在于其影响南中国海航行自由与安全,威胁地区和平稳定,加剧南中国海局势复杂化。《群岛海道法》多处与国际法规定和国际海事组织决议不符。菲方以国内法超越国际法授权范围,非法限制他国合法权利,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无约束力。
文章说,黄岩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关于海上争端,中国一直保持高度克制,主张本着睦邻友好精神,尊重历史和法理事实,寻求各自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但善意不容滥用,中国不接受任何企图通过单方面行动把海洋管辖权强加于中国的做法,也不认可任何有损于中国在南中国海海洋权益的行动。
文章最后敦促菲方切实尊重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立即停止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争议扩大化、局势复杂化的单方面举动,尽快回到通过谈判协商妥处分歧的正轨,与中方一道,维护好双边关系大局和南中国海的和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