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涉嫌受贿,一审获刑14年。
据央视新闻报道,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一(2月26日)公开宣判宋太平受贿案,对宋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93万新元)。对查扣在案的宋太平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宋太平被指在2005年至2017年,利用担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河北省保定市委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宋太平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949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太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宋太平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他人违法犯罪,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今年69岁的宋太平曾任河北省人事厅厅长、张家口市委书记、保定市委书记等职务,2012年1月当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于2018年1月退休。宋太平在2021年7月官宣落马,后于2022年被通报开除中共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