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杭州发布公积金新政策,将从明年起允许在杭州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通过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杭州市政府官网星期一(12月11日)发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根据新政,杭州将上调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其中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将由每月1500元(人民币,下同,283新元)调至200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将由原本的每月600至1050元不等,调至统一的每月1200元。
此外,在杭州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在杭州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也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由个人申报,基数下限不低于杭州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杭州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