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集团孙珩超涉嫌刑事犯罪 或因债务

时间:2018-11-20 09:2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深陷债务漩涡的孙珩超,因涉嫌刑事犯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

11月19日,宝塔集团财务公司(下称宝塔财务公司)官网公告,宝塔石化集团(下称宝塔集团)董事局主席孙珩超、宝塔财务公司董事长孙培华等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孙培华为孙珩超儿子。

11月16日晚间,宝塔集团上市公司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塔实业, 000595.SZ )透露更多细节:当日下午三点,在宁夏宝塔石化大厦4楼多功能厅召开的集团高级别领导会议,公安机关做出了上述通报。宝塔实业董事兼副总经理郝莉萍则于近日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目前尚无法确定孙珩超何时被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官网显示,11月2-4日,孙珩超曾在宝塔集团2018年第四期管理干部培训上作开班讲话。不过孙珩超缺席了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11月6日,宝塔集团与石油贸易公司托克集团在进博会签署原油合作协议,集团执行总裁王静波出席并签约。

孙珩超出生于1960年3月,宁夏中卫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早年在兰州大学执教,1993年下海,后于1997年收购濒临倒闭的南梁农场小型炼油厂,创办宁夏宝塔石化(宝塔集团前身);1999年投资创办银川大学,任校长。他还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担任公安部特邀监督员。

多年来,以石油化工为主营业务的宝塔集团不断将触角伸至其他领域,至今拥有石化、金融控股、商贸、科技工程、教育、投资控股、新能源等七大产业集团,位列2017年宁夏民营企业之首。截至2018年9月底,集团总资产668.5亿元。

债台高筑

宝塔内部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孙珩超很可能事出债务问题。集团财报显示,截至2018年9月底,集团总负债共计340.56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59.35亿元,占比76.15%,流动负债指需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据财新记者了解,宝塔集团可通过自己的财务公司进行场外融资,其实际债务或高于财报披露的数字。

2017年年报提供的对外贷款担保情况显示,宝塔集团在金融机构的借款到期日集中在2018年,涉资金额较大的包括锦州银行、中国华融、西藏信托、百瑞信托、渤海国际信托、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包商银行等,其中以锦州银行最大,担保借款余额26.63亿元。

宝塔集团早有“老赖”之名。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显示,2018年7月以来,因两笔债务到期,宝塔集团及孙珩超均两度被列为失信执行人,涉及金额6500万元左右。具体情形为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相关协议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名刑事律师指出,在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给付义务之后,义务人没有主动履行,且在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义务人有执行能力仍拒不执行,或触犯刑事罪—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也显示,截至2018年11月19日,宝塔集团及旗下公司宝塔实业、宝塔投资等公司有15笔尚在执行中的未结案欠款,所涉总额13.54亿元,案件立案时间集中在2018年,最近的一笔立案于11月16日。

此外,自2016年3月底以来,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孙珩超、宝塔集团多次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涉及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多类纠纷,申请执行人包括华融金融租赁、宁波美华、云南国际信托、华鑫国际信托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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