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在秦城监狱许宗衡 上了“黑名单”(2)

时间:2018-10-03 08:4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法于2016年推出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也就是俗称的“老赖”等举措,司法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不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针对的都是民事案件,最高法2016年11月7日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时,也提到:“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因此,司法实践中将刑事案件的财产刑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不多见。

阮齐林说,依据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相关规定,“老赖”会受到限制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多项惩戒,这些惩戒措施主要针对仍在社会生活中“活动”的“老赖”,对于正在监狱中服刑的罪犯来说没有太大影响。

阮齐林认为,许宗衡2011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执行裁定书显示,“2017年7月13日向正在秦城监狱服刑的被执行人许宗衡发出执行通知书”,这意味着许宗衡已获减刑。

按照法律规定,犯罪分子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但是,司法实践中,一些司法机关建立了“罪犯财产判项履行情况与减刑、假释相关联”的机制,将财产判项履行情况作为衡量罪犯认罪悔罪表现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罪犯拒不履行没收财产等财产刑,则不予减刑假释。

因此,依据郑州市中院的上述裁定书,许宗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那么其今后的减刑假释将受到影响。

“政事儿”撰稿/王姝 何强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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