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局长黄淳疯狂“卖官”获刑(2)

时间:2018-09-09 21:0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被调查忙着退赃,当地警示教育

虽然黄淳于2015年9月提前退休,但组织上此前已接到举报,开始了对他的调查。

判决书显示,2015年5月,湖南省委第十巡视组向常德市纪委移送了黄淳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常德市纪委也收到了有关黄淳违纪问题的举报。2016年12月7日,常德市纪委对黄淳立案审查。2017年1月20日,黄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时任安乡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某证言,2015年4月份,湖南省委巡视组到安乡县开展巡视,收到对于黄淳的三个方面的问题反馈,一是带队伍带班子要求不严,二是干部调整频繁,有利益导向,“认钱不认人”,三是黄淳借父亲过世及女儿结婚收受礼金。

随后,县里主要领导分别找黄淳谈话。张某找黄淳谈过两次,第一次谈话“感觉效果不是很好”,2015年6月第二次找黄淳谈话,黄淳表示办酒收的一些小人情都退了,“这次谈话还是有效果”。

时任安乡县政法委书记汤某受县里主要领导委托,也代表组织同黄淳谈了一次话,告知省委巡视组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以及收受礼金的行为,“黄淳听到我这么说,还有些情绪,不是很乐于接受”。

2015年5月,在得知省委巡视组正对自己进行调查后,黄淳开始忙着退赃。判决书显示,2015年6月,黄淳退给丁某人民币25万元,退给瞿某人民币20万元。2016年10月,还将3.2万元港币折合成人民币3万元退给了瞿某。

案发后,黄淳家属在侦查机关退回赃款人民币110万元,2017年11月17日,黄淳另向法院退回赃款人民币8万元。

2017年7月18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黄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黄淳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黄淳在剖析自己时说:“当一把手时间一长,就容易自以为是。一是一把手缺乏监督,二是不喜欢监督,三是的确存在监督层面的缺失。”

黄淳落马后,2017年2月10日,湖南常德市委常委会曾听取黄淳案专题汇报,常德市委书记王群要求公安系统以此为契机深入整改,以案释纪,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紧接着,常德市公安局党委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黄淳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为重点的纪律作风大整顿,重点整治收受红包礼金,买官卖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充当黑恶势力、涉黄涉赌涉毒场所保护伞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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