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家损失29亿的包生荣“行贿者”被判(2)

时间:2018-08-09 09:5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资料显示,人防易地建设费,全称为“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依据有关法规,民用建筑项目要按规定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没想到,这样一个规定,和这样一笔费用,成为这个人防办原主任敛财的手段。

对于向包生荣行贿的指控,被告人的律师辩称:该事实应属单位行贿而不是个人行贿,因为当时包生荣任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长,送上一个单反镜头,杨玉平是为了让本单位在工程项目拨款方面受到照顾,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但是根据相关法规,单位行贿的立案标准为20万元以上,所以只送一个价值9万元的镜头,其罪名不能成立。

裁判书还显示,杨玉平之所以案发,正是因为在调查包生荣一案的过程中,发现杨玉平贪污公款为包买镜头。

最终,法院判决杨玉平贪污罪、受贿罪罪名成立,但是在行贿罪的认定上,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其行贿罪不成立。

因为有自首情节,原鄂尔多斯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杨玉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校长送上50万元当上教育局局长因主动交代被判缓刑

根据今年5月发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向包生荣行贿的另一个人叫郭文勇,曾任鄂尔多斯杭锦旗教育局局长。

检方指控:2006年10月,时任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一中校长的郭文勇为了感谢时任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旗委书记的包生荣对其重用,并希望以后得到关照,送给包生荣50万元人民币。2007年杭锦旗调整干部时,包生荣推荐郭文勇为杭锦旗教育局局长。

2008年春节,时任杭锦旗教育局局长的郭文勇为了感谢包生荣的关照,又送给包生荣3万元人民币。

被告人郭文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无辩解意见。

因为被告人郭文勇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从而获得轻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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