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冷新生和“特定女关系人”通谋10年(2)

时间:2018-07-18 11:1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另一笔是来自江西某公司董事长夏某。2011年至2017年3月期间,为感谢得到冷新生及李慧萍在其公司承接工程项目时提供的帮助,夏某先后五次送给李慧萍160万元,另以缴纳社保名义赠送7.188889万元。

这笔7万多元的社保费用,也是李慧萍主动“要”的。据夏某称,2013年年初,李慧萍问他能否为其缴纳社保,夏某“考虑李慧萍和冷新生的关系”答应了,一连为她补缴了从2006年至2013年的社保,之后每个月继续缴纳。

第三笔受贿款也较为特殊,李慧萍在不工作的情况下,从一家公司领了55.8万元工资。

2010年下半年,广东某公司丰城生产基地负责人施某和李慧萍分别找到冷新生,请他在其公司经营、承接工程项目时提供帮助。之后,由于冷新生的推荐,李慧萍在该公司工作,每年领取20万元的工资。

2014年6月项目终止后,李慧萍被裁员,但当时已任赣州市长的冷新生,“多次提出不能停发李慧萍的工资”。

施某称,考虑到冷新生之前对公司的关照、为了继续获得关照,在李慧萍未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公司继续按每年20万元的标准给她发工资。审判书显示,这笔“不用上班的工资”发了两年多,从2014年7月,一直发到了2017年2月冷新生落马,共计55.8万元。

在李慧萍受贿上述近239万元之外,冷新生还为李慧萍提供资金,在深圳买过两套房子。据冷新生受贿案的判决书显示,2010年,冷新生提出为李慧萍买房筹200万元。当时,冷新生打电话给福建永春连城园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以借为名让林某准备200万元现金”。当年12月的一天晚上,林某到冷新生所在的机关干部住宅小区4楼,将200万元交给他。

当晚,冷新生便与李慧萍电话联系,安排司机将他送到南昌象湖源小区车库,拿了两个袋子交给她。李慧萍拿回家,发现是200万元现金。

第二天,李慧萍将200万元存入银行卡,之后刷卡194万余元,分别以自己和自己妹妹的名义,购买了深圳的两套房屋。

2017年2月20日,江西省纪委发布消息: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冷新生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去年8月底,冷新生被“双开”。通报显示,冷新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规使用公车;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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