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后官员邓小俭处分两年后拟“复出”

时间:2018-05-03 22:0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2018年4月28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人事处发布了一则任前公示:现任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安全科技处干部邓小俭,拟任省公路管理局老干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公示期自4月28日起至5月8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在发布任前公示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邓小俭同志任职的情况说明》(下称《情况说明》)。

邓小俭出生于1970年11月,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此系其被免职两年多后再度“复出”。

《情况说明》称,2015年12月,邓小俭因违反相关规定,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决定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免去其省公路管理局养护管理处处长职务的组织处理。为发挥其专业特长,省公路管理局决定调其到省公路局安全科技处从事公路安全生产工作。

在安技处工作期间,邓小俭组织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全省公路系统安全生产督查实施方案,开展江西公路“安康杯”安全知识辩论比赛等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017年2月至2018年3月,邓小俭作为优秀干部被省厅推荐至江西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培养锻炼。“在信访局工作期间,始终以‘信访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为工作准则,对待群众热心接待、认真解答,所负责的窗口接待来访群众1442批、3513人次。能积极化解突出矛盾,群众观念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能力得到了较大锻炼。”

上述《情况说明》称,鉴于对邓小俭的行政处分已解除,问责处理影响期已过,问责事件已妥善处理,且邓小俭对自己的过错已深刻反省,改正错误的态度良好,思想觉悟有较大提高,积极工作,服从安排,尽职尽责,得到全局干部职工和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的认可。根据省委《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度较高,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任用。为更好地发挥其工作踏实、耐心稳重、热情服务的特点,不断推进省公路局老干部工作向前发展,经省公路局党委研究,推荐邓小俭任省公路局老干部处处长。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对省公路局老干部处处长职位进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工作,从推荐得票、测评情况和群众反应中,对邓小俭拟任老干部处处长职位高度认可。经省交通运输厅党委报请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邓小俭重新任职。省交通运输厅党委经会议研究,决定邓小俭任省公路管理局老干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2016年6月,江西省曾出台《江西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提出,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对免职后暂时不安排职务的,《实施细则(试行)》提出,可酌情安排临时性、专项性工作。暂时不安排职务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其间其待遇按同级非领导职务对待。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度较高,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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