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贿选案在揭开盖子1年多后,辽宁再有省部级官员牵涉其中。
2月5日下午,据中纪委消息,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刘强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刘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提任副省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报销个人费用,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卖官鬻爵,严重破坏所在企业和地方的政治生态;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
中纪委称,刘强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这是辽宁贿选案中,第7个涉案的省部级官员。
去年11月23日,刘强落马。在其之前,辽宁已有6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分别是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苏宏章,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玉焯,辽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李峰。此外,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曾任辽宁省委书记。
上述落马高官中,王珉与王阳、苏宏章、郑玉焯、李文科、李峰等6人,均涉辽宁拉票贿选案。其中,王阳、苏宏章都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的换届选举中,有拉票贿选行为。刘强也是在2012年至2013年1月的换届选举中,当选辽宁副省长。
官方履历显示,刘强生于1964年2月,现年53岁,是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的硕士研究生。1990年毕业后,在辽宁的石化系统工作了14年,曾任抚顺乙烯化工厂乙烯车间操作员、值班长、技术员,抚顺石化公司科技处副处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抚顺乙烯石化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副经理、党委委员,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02年,刘强调任抚顺市委常委,同时还兼任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04年后,他离开石化系统,调任抚顺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次年出任抚顺市长,时年4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