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挪用5.9亿的街道办主任杨荣富

时间:2017-12-19 17:4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一个股级干部,挪用了近6亿公款。

到底应该查谁?制度与官场的“奇迹!”


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杨荣富,在几年间累计挪用公款161次、累计5.99亿元。

5.99亿元是什么概念呢?

一张100元人民币的厚度大约是0.1毫米,如果把5.99亿元人民币用百元大钞一张张堆叠起来,其高度大概是500多米,比468米的上海东方明珠电视塔还高。

今年8月,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荣富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经审理查明:2009年6月至2015年9月,杨荣富利用其担任刁铺街道合作经济管理站(农经站)站长、刁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之便,与吉某、陈某等人共谋,先后从刁铺街道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账户上挪用公款161次,用于验资、增资、缴纳投标保证金、转借他人赚取利息差等营利活动,累计人民币59923.4万元。

审判书显示,杨荣富与吉某、陈某等人约定以月利率1%-1.2%收取利息,并将获得的利息部分上缴单位入账、部分占为己有。

也就是说,杨荣富把5.99亿公款,借出去吃利息。

1980年10月,杨荣富参加工作,在泰州市刁铺镇(后改为刁铺街道)薛李村担任会计,于2007年当上了街道农经站站长,2010年被任命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农经站代管街道下属村居的资金和账务,村居花的每一分钱都要经过农经站的审核。当上了农经站一把手的杨荣富,也被商人盯上了。

2012年,从事民间借贷生意的吉某经人介绍找上了杨荣富,想从农经站管理的集体资金账户上借钱,并允诺还款时会附上利息,杨荣富一口答应下来。

2012年4月,吉某第一次向杨荣富借钱,双方约定按1%的月息支付利息。

第一笔借出的80万元,吉某很快就连本带息打回了集体资金账户上。借了几次钱后,杨荣富暗示自己有一些费用要处理,要求吉某将利息以现金的形式交给他。杨荣富拿到利息后,一部分交给会计入账,一部分进了自己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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